第12章(1/3)
李向住的房子是公司提供的,洛余生曾开玩笑如果没钱租房了,也跟他一起当个助理干干。
以前李向从住处赶到原主住的地方需要半个多小时,现在换了个地方时间差不多,交通却便捷许多。
影视城附近没有地铁,这边虽然不是地铁口,却有地铁经过,以后过来会快捷很多。
洛余生喜欢一个人住,而且大多艺人跟助理也都不住一起。
确定不再有需要,李向就离开了。
等人走了,洛余生给房东打了个电话,那边已经有人交接完,剩余部分的押金跟房租会直接打进他的卡里。
来到这里后洛余生重新给自己买了几套衣服,除非必要一般不碰原主的东西。
所有东西装起来几个箱子,真正属于洛余生的其实只有一个。
那部分书他倒是都拿了出来,放进了空置的书架中,此刻他拿了本书坐在书房的桌前接着上次的内容继续翻看,还自备了笔记跟笔记下来。
不管做什么,洛余生都会认真去做,这是他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他不清楚会在这个职业上走多远,但至少现在,他仍处在这条路上。
看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书,手机震了下。
洛余生打开手机,人名跟记忆瞬间对上,知道了对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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