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投名状(1/3)
周大老板沉吟了一下,说道:“你需要多少东西?”
“三百件棉衣加上三吨粮食,如何?”陈刚问道。
周大老板玉指轻敲桌面说道:“没问题,但是价格要提上一提,枪,我们多要二十只。”
“没问题。”陈刚一口答应下来。
周大老板听见陈刚答应下来,也是一怔,随即轻笑起来说道:“如果每一个人都跟陈先生跟我们一样做生意,我们就都赚到了。”
“呵呵,周大老板客气了,我这个人不会做生意,所以也懒得算这些东西。”陈刚淡淡道。
“不过,陈先生,你想买的这些东西,都是属于皇军不让卖的东西,所以,按理说,你需要一个投名状。”
“投名状?”陈刚一愣,怎么又出现意外了。
“没错,投名状,你要知道,这些东西,都是皇军不让卖的东西,我们要卖冒一定风险,所以,需要你合作。”
“这么说吧,你叫上投名状,我们才可以放心用你。”
“投名状,交什么?”陈刚真是恨不得一枪掏出来,给周大老板来一个痛快,但还是忍耐下来。
周大老板笑了笑说道:“很简单,平安县城侦缉队队长,贾彪,干掉他,陈先生,就可以从我这里购买东西,如果你真的干掉,东西,我再多给你一百件棉衣加上一吨粮食如何?”
陈刚没想太多,一个侦缉队的队长,听起来算得上很大人物,但是对于陈刚来说,要杀他,真的不难。
“没问题。”陈刚答应下来。
“我需要他的资料,比如每天出行路线,还有他家里的位置,这些我都要,你能准备出来吗?”陈刚问道。
“没问题。”周大老板很惊讶,她没想到陈刚要这些东西。
事实上,也是如此。
在这里,杀一个人,更多的是属于当街刺杀。
周大老板以为陈刚能弄来枪,手下定然有人,加上他身手不错,肯定能办到。
谁知道,陈刚想的是后世办法。
刺杀一个人,怎么刺杀。
当然是先确定他的常规路线,然后选择一个安全的位置,通过狙击枪一击必杀。
所以每一个退役的狙击手,按理说,都是国家监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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