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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撑死胆大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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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了,坤儿!”庄自强骑上自行车,潇洒道别。

“再见,自强哥!”

自行车在吉春市的街道上骑了二十多分钟,庄自强拐进了胡同的一处民居里。

“收货!”

这周收烟酒总共花了764块8毛4,转手一卖就是1152块9,超过50%的利润称得上是一本万利。

庄自强来了几回,但从来不跟老板多犯话,点完东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拿完钱骑上自行车就走。

这年头贩卖烟酒是个有风险的行业,小心谨慎无大错。

骑自行车的时候时不时的就要回头张望一下,确认没有人跟着,庄自强才放心的回到大院。

此时家里晚饭已经做好,父母都在餐厅,就等他回来。

“你最近都干嘛去了?每天天黑了才着家?”

吃饭的时候,母亲金月姬问庄自强。

父亲郝少民将目光对准了庄自强,他平时上班忙的都是国家大事,根本无暇关心这个儿子。

“没啥,这不是到新单位了么,有时候跟同事出去玩一玩、吃点饭。”

金月姬总觉得这孩子没跟自己说实话,不过孩子这么大了,她也不好过多的干涉。

她之前还从侧面打听过,听说儿子在出版社很低调,干的也蛮踏实。

吃完晚饭,夏阿姨收拾了碗筷,一家人在客厅看电视唠嗑,电视上播放的是电视剧《无名英雄》,一部北|朝|鲜电视剧。

生硬的译制配音让庄自强听得很别扭,到了八点多,他跟父母打了声招呼,便回了自己的屋子。

庄自强干倒卖烟酒这买卖到今天不到两个月时间,他把这段时间以来的收入都掏了出来,盘算一下。

本钱279块8,是当初他从老家来吉春的时候带在身上的,现在这笔钱已经变成了3356块2。

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十倍的利润足以让人眼红。

剧中周秉坤在吉膳堂干了几年,风生水起,花了一千七百块买了一处房产,足够一家人住的宽敞、舒坦。

不说房子,单说工资,现在的工人工资还不到五十块一个月,很多年轻人刚进工厂工资甚至不到二十块,三千多块钱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笔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八十年代是一个饿死胆大、撑死胆小的年代,倒卖烟酒这种生意很多人都知道,可真正敢做的人却很少。

归结原因一是大多数人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同志,还没有后世的那种商业思维,二是多数城里人都是有单位的人,做这种事一旦被抓住,不仅要坐牢,单位也得开除,后半辈子都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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