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陟罚臧否(2/4)
“他叫牛三,那日在下巡街时见此人正在行窃,斥而追之。他脚程倒快,眨眼功夫就跑到城外田中。在下抓贼心切,也是一路跟随,跟进田中。虽最终抓获,却也压坏了半亩稻子。《蜀科》云:秋,践踏田亩者,戍边一岁。故而长官判我至汉中南郑服役一载。”
马钧道:“这…这案子是谁判的,兄台犯法,乃…乃是因公,长官这般执法,岂非过于严峻?窃以为不值…”
周姓汉子摇头道:“正是因为因公而犯法,故此案无例可循,从县中一路上报到郡中,郡中悬而未决,终上报至州中,由诸葛军师亲判。诸葛军师言及在下乃捕役之身,熟知《蜀科》,此次纵是抓贼心切,也属知法犯法,当以践踏田亩之罪判。”
边上姜武听得气愤,怒道:“若日后人人都这么判,还有谁肯尽心做事?”
周姓汉子笑道:“小兄弟此言差矣,且听在下把话说完。说来惭愧,军师判完后,又赞在下忠敏于事,当为诸县表率,有罪当罚,有功亦当奖。他已是拔擢在下为县尉,掌一县治安。只待明年戍边归来后上任。说起来,在下此番还是因祸得福了。”
马钧已是露出震惊表情,德以施惠,刑以正邪。此人有古之贤相之风也。
姜武知道误会了这名诸葛军师,挠挠头,指着边上瘦小的汉子,道:“此人犯了盗窃、践踏田亩之罪,两罪并罚,必是要戍边两年了。”
那瘦小的汉子目光闪烁,颇有些不自在。周姓汉子见状道:“这个牛三,性子软弱,就由在下代为回答罢。此次诸葛军师亲理案件后,仅判其盗窃之罪,免了践踏田亩之罪,故此次戍边半年即可。”
马钧奇道:“践踏田亩一事因…因他而起,如何判得兄台,却不判此人?这…这岂非本末倒置么?”
周姓汉子解释道:“这牛三为外乡游民,因躲避战乱流落到郫县,家中奉养一位老母,每日奔波挣口吃食。那日其母染了风寒,他一筹莫展,这才起了偷窃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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