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1)
虽然齐云霄想去和马贼较量一番,但是并不代表他冲动,最后他带着壮汉,开始用身上仅有的几颗晶钻采集东西。同时,他知道大汉的名字。
大汉叫着马元,从小父母双亡,是附近有名的痞子。不过因为他出手狠毒,而且非常记仇,所以一般人都很怕他,也让他在附近有了一点名气。
平时欺负别人惯了,马元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提到了铁板,暗叹自己倒霉的同时,他的脑子则快速的想办法,怎么才能逃跑,他可不想和一个疯小子去冒险。
几枚晶钻虽然值钱,但也经不住消耗,很快就部花光了。但是让马元惊讶的是,无论买了什么东西,齐云霄手一招,东西就好像变魔法一般,部消失不见。
联想到一路之上,齐云霄的表现,他总算觉得这个不大的男孩有种高深莫测的感觉。甚至开始相信,他有可能真的到达苍云宫。
“小兄弟,你去苍云宫,难道是为了找那个女孩吗?如果是这样,我劝你就不用去了。”
“为什么?”
感觉到齐云霄冷冽的眼神,马元下意思的往后一退,他从来没有想到,一个人仅仅一个眼神,就让他害怕成这样。稍微稳定了那颗慌乱的心,他回答道:“苍云宫有一个规矩,凡是进入苍云宫的人,生是苍云宫的人,死士苍云宫的鬼,永远都不可能脱离苍云宫。”
“规矩吗?我这个人,最不喜欢的就是不按规矩办事。如果师姐不再里面还好,只要他真的在那里,就算是抢,也要带走她,挡我者,统统踢开。”
苍云宫距离石头城无比的遥远,翻山越岭,长路漫漫。一路之上,马元不断游说齐云霄,劝他“回头是岸”。
转眼之间,三天即过,原来的石头城,早已经消失不见,唯有远方的山岳若隐若现。
“小兄弟,再往前走就有强盗了,这些强盗,shā • rén不眨眼,可手撕猛虎,生吃人肉,比恶魔还要恐怖,我看我们还是不要去苍云宫,回石头城才是明智的选择。”
事关纳兰若水,任马元说破嘴皮,说哭了天,齐云霄也不会改变自己的主要,他的目光,始终看着前方。
突然,齐云霄惊讶的看着马元,因为平常这个家伙总是说过没完没了,怎么突然一下就安静下来,就好像见了猫的老鼠。
见齐云霄的目光扫来,马元谨慎的看了一眼四周,然后轻轻的说道:“小兄弟,我们现在已经进入马贼的地盘,接下来必须小心,否者连怎么死的都不知。”
“哦,是吗?那看来我们的运气不怎么样啊。”
齐云霄目光一凝,看向一旁的茂密的丛林,莫名其妙的说道:“各位,我们就两人,不用在躲了吧。”
马元不明所以的看了齐云霄一眼,突然他脸色一变,猛的想起一个可能,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冲刺了他的心间。
马贼!
一想到一群残忍的马贼,挥舞着亮晃晃的大刀杀来,马元只觉得双脚就好像灌了铅一样,想移动一步都难。
又过了些许时间,丛林之中,仍然没有一点风吹草动,马元才微微送了一口气。
“既然你们不出来,那就只有在下将你们请出来了。”
最后,齐云霄的声音变得冷冽,上半身仍然保持不动,一只脚轻轻一点,只见地上的一块小石头,犹如箭矢激射而出,射入丛林之中。
一声凄厉的叫声,打破了丛林的安静,几个人影从丛林之中跳了出来。
“五……五个马贼。”
马元只觉得喉咙发干,心跳如擂鼓。五个马贼都异常的高大,其中最高的一人,身高差不多两米五,身上肌肉犹如虬龙。五个人,犹如五座肉山,仅仅站在那里,就给人无穷的压迫。
“将所有的东西叫出来,给你们一个痛快。”
一个马贼酷酷的说道,抢走了人家的东西,然后在让对快痛快的死,好像就是他们最大的恩赐。
“大王饶命,这个小家伙身上有很多值钱的东西,在石头城他就花了数枚晶钻,他的身上肯定还有晶钻。五位大王,在下从小的愿望就是当一名马贼,劫富济贫,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快意恩仇,那才是男人的生活,五位大王,你们就收下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