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2)
虽然他同程喜没有成亲,还没有个正式的名分,但这不要紧,大家都知道他是殿下的人,这事情是赖不掉的,便宜岳父可以在心里先认认。
他这么说,程喜倒是想听听他的看法了:“我瞧你在魔界也是如鱼得水。”
“那不能这么说,正道里虚伪的人是多,这魔却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正道明面上是好的,有好些人,表里如一,就如同他家殿下一般,里里外外坦坦荡荡。
有的呢,像是拿黑芝麻粉做的包子,外表白白嫩嫩,里面却是个黑心的。
拿芝麻包子来比较,那是侮辱了包子,这些家伙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里头应当是污臭的泔水。
至于魔,对魔来说,魔修好不好不知道,魔和鬼一样,可以靠吞噬同类变得强大,他们的骨子里天生就流淌着杀戮的血,弱小时候杀同族,强大了杀外族。
魔自然有魔的优势,比如说杀伤力大,大部分头脑简单,四肢发达,除了像魔王这样极少部分,武力值高,脑子也精明的,大部分时候都是一根筋,挺好骗。
而且他们生命力也很顽强,就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
不是,这好像也不是什么优点。总之魔修和程喜,和他注定不是一路人。
因为程喜其实并不喜爱杀戮,她修的道是平衡之道。
大概就是你如果想要捅死我,我一定让你灰飞烟灭的那种,要是有什么地方失衡了,那就多的地方割一刀,保证彼此平衡。
要是两边都不服气,那就都割一刀,一刀浅一点,一刀深一点,直到两边都弱的不行,没有办法打起来为止。
陶厌的道没有那么讲究,他觉得自己修的是金钱之道。
大概是因为曾经失去的东西太多,他爱上了那种薅羊毛的感觉。
待在这交界处,他不知道干了多少类似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开客栈的老板娘觉得同他是同道中人的缘故。
不过陶厌觉得自己比那个老板娘好的多,他从来不对仁义之士落井下石,坑只坑那些黑心肝的家伙,还有那些脑子一根筋的妖魔。
程喜失笑:“这话你得亏没让阿爹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