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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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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筝很干脆:“我,李筝,妖怪,本体是白鸟,今年七十六。土生土长的本地妖怪。”

闻晏也紧跟而上:“我,闻晏,正宗人类,今年十八。也是本地人类。”

金越泽震惊地看着闻晏:“你是真的人类?”

闻晏指了指身后的容逍:“我当然的。看见没,那是我未婚夫,他才是妖怪。好了,别打岔,快说你到底是什么?”

金越泽眼看着躲不过了,只能坦白:“我确实不是人,也不是妖怪。”

他这个种族,其实还挺罕见的,比妖怪数量还少,他有点怕闻晏接受不了。

他停顿两秒,看了看两人的神色,才吞吞吐吐道:“我是一个鬼族。真名金月泽,月亮的月,两年前刚搬来人间居住。”

闻晏跟李筝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他们都注意到了金越泽的用词,鬼族,而不是鬼。

鬼界里生活着两类居民。

一种是人类的鬼魂,等着排队投胎。

而另一种,却是鬼界的原住民,是地下的阴气里滋生出的种族,头上有独角,被称为鬼族。统治着鬼族的,就是鬼王,跟妖界也有来往。

闻晏跟李筝一起伸手,按着金越泽的脑袋就一阵乱摸。

“啊……真的有角。”闻晏摸到了,小小的一个尖角,却不扎手,大惊小怪道,“你居然是鬼界原住民!”

金越泽脸都红了,像被非礼的大家闺秀一样去拍闻晏的手。

“不许乱摸,当心告你非礼啊,”金越泽护着自己的角往后退,“鬼族的角只能给家人和爱人摸。”

闻晏唰得收回了手。

他可是有家室的人了,不能当着未婚夫的眼皮子底下乱搞。

“不对啊,你是鬼族为什么会搬来这儿啊……”李筝奇怪地看他,“鬼族不是一向不爱跟外界打交道吗?还讨厌阳光。”

金越泽抱着自己的镰刀,委屈巴巴道:“我就是跟别的鬼族不一样啊,地底下东西又难吃还无聊,买个手办都要找代购。我好不容易才搬来人间的。”

这理由也实属强悍。

闻晏摸了摸下巴,感慨道:“那你得亏来的中国,要是去的英国,你早该哭着回去了。”

金越泽一听,觉得也很有道理。

容逍并没有掺和到闻晏跟李筝的逼供里。

确认情况不危险后,他就一直当个无声的背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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