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皆不如李修竹(1/4)
“哪来的小丫头!再说一遍,这食店被本少爷包了!你们可以滚出去!”
只见食店中,一位油头粉面的花花公子,身着华服,佩戴着一看就非凡的饰品,玉佩、玉腰带之类。
附近的百姓,都认识这花花公子,见是他在闹事,像是习以为常般。
一个个用着怜悯的目光,投向这家食店。
准确说,是投向被花花公子,带着人包围的陈虞月、陈瑶儿她们。
食店外的李修竹两眼微眯,这花花公子他自然认识,是和原主人齐名的人物。
洪州名声最不好的两个少爷,便是原主人与这花花公子刘锦诚。
刘锦诚是现任洪州长吏的小儿子。
洪州是上州,上州刺史是从三品。
而长吏是从四品,长吏是跟在刺史身边的。
现任洪州长吏,是前朝大臣的血脉子嗣。
由于另外两个大儿子,出了意外死的早,所以对这小儿子,无比的溺爱,不断纵容。
以至于,刘锦诚变成了名副其实的纨绔子弟。
相比原主人是闹出笑话的废物之名,刘锦诚则是欺男霸女的恶名。
主要是刘锦诚身份够硬,洪州长吏唯一疼爱的子嗣。
李修竹根本就是不受待见重视的私生子,导致其废物之名远胜过刘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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