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3)
他自己记得的“前一天”是这样的——
快交论文了,看了一天书、查了一天资料,晚上自习室回来,胖子问他借了两百块。
问:干什么。
答:带女朋友去开房。
带着现任女友站在病床旁边的鲁达达鲁胖子:“???”
现任女友一鞋跟踩在鲁达达脚背上,面带微笑地看着从煦,道:“那你应该也不记得我了。”她和从煦认识总共也才两年,和鲁达达在一起只有半年。
从煦确实不记得她,除了她,围在病床旁的这么多人:他爸妈,阿姨,舅舅,表妹,堂哥,鲁达达,几个好友,他倒是通通记得,一个没忘。
大家纷纷宽慰:醒了就好,命最重要,记忆丢了有什么关系,养好身体,以后总能想起来,想不起来也无妨,人好好的最重要。
从煦穿着病号服靠坐在床头,看着满满一屋子人或庆幸、或高兴的表情,虽然自己因为不记得,没有和他们一样劫后余生的情绪,但也能感受到大家的关心和担心。
尤其是他爸妈,两口子看着都老……呃……
不老,一点也不老,比六年前,哦不,十年前看着都年轻。
从爸西裤白衬衫,长腿宽肩气宇轩扬,双G皮带扣闪闪发光。
从妈小香风套装,卷发挑染时髦靓丽,手上的钻戒起码三克拉。
从煦:“……”
哈?
实在不怪从煦大惊小怪,至少在他21岁以前,他家的家境普通到只能用小康形容:父亲在基层社区工作,母亲在小区里开了一家帮人修剪裤腿的裁缝店,家里不穷,但也不宽裕,他一个月生活费不多不少,刚好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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