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4/4)
“我过几年就能去新城区住了!”说话的是个小胖子,一边呲溜着鼻涕,一边呲溜着冰棍,旁人看着恶心坏了,他倒是吃得津津有味的。
“我妈说等我初中毕业,就让我去跟着我二舅学厨。我二舅在新城区的大酒店里,专门给老外做西餐。什么牛排呀,披萨呀,到时候我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
这小胖子就是按摩店刘姐的儿子,有个响亮的名字,叫王高才。
王高才很对不起父母的拳拳期盼,智商十分堪忧。八门课里,他有三门能及格,刘姐就要给她早死的前夫烧香磕头了。
小老百姓也不强求孩子考大学,混个初中毕业,就送去学一门手艺,能养活自己才是关键。
“小夏将来肯定能在新城区里住大房子,开豪车。”孙明珠拿手肘碰了碰林知夏,“就小夏这个成绩,将来还能出国读书呢,绝对比南区的那个三中的草凤凰要牛!”
“谁知道将来怎么样。”林知夏说,“伤仲永的故事不都学过吗?现在聪明,将来不一定。我先好好把中学念完吧。”
这小孩儿吃冰棍喜欢咬着吃,嘴里含着一大块冰,腮帮子鼓鼓的,小嘴儿冻得又红又水润,像草莓果冻似的。
“你是我长这么大,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了。”孙明珠看着林知夏的眼神满是真切的佩服和崇敬,“暑假作业最后那道大题,就你能全写出来。还有盛朗那事,也就你有办法能整他。哈哈,对了,盛朗家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