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3/4)
到了月底,林知夏拿到了他送奶的钱,整整五百块。加上跑腿的小费,足足有六百多块!
这对十二岁的穷小孩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林知夏把大部分的钱都存了起来,花了三十块,从孙明珠的表哥那里买了一辆半新的二手单车。
从那以后,林知夏无事的时候,就和孙明珠他们踩着单车,在永安蛛网般的街道上飞驰、玩耍。
玩到傍晚,花五毛钱买一根冰棍,坐在临江边的楼顶上,眺望着对岸新城的高楼。
夕阳将高楼和吊车简化成了一个个黑色的剪影。那片剪影,对永安的孩子们充满了神秘,和无限的诱惑。
“你说,那些人住在那么高的楼里,推开窗户往下望,不会晕得慌?”
“你想住还住不起呢。”同伴嘲道,“我爸说,把我们家在永安的这套房子卖了,在新城区也只够买一个厕所。”
“新城的房子都特别大。”孙明珠说,“我妈说她做保姆的那家,有一整个屋子放衣服,那屋子比我家客厅还大。那家的老婆,光是高跟鞋就有一整个柜子来装!”
“那大妈是八爪鱼吗,长了几只脚呀?”
孩子们一阵哄笑,你推我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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