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2/2)
靠发死尸横财的拣尸人翻拣出了几块被野狗啃噬的血肉模糊的白骨,一枚刻着赵字的玉扳指。
玉扳指在当铺中卖了个好价钱,同时也昭告天下,那个为世人口舌所不容的奸臣贼子,终于落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京城百姓因赵嫣而生的对刘府的憎恶也随着赵嫣的死去一并消失,人人拍手称快。
一夜之间京郊的乱坟岗经口耳相传变成了赵家坟。
青山埋骨,由人践踏,已无人记得二十年年前赵家一门清流名声。
曾翻云覆雨的内阁重臣赵嫣的名字,往后成了人人口舌中唾骂的靶子。
乌追也死了。
乌追不眠不休数十日,京城边驿本已应该换马,却无马可换,拖着残躯勉力将自己的主人送至乱坟岗,后回秦王府,前蹄扑跪,再没有起来。
楚钦厚葬了这匹陪他阵前杀敌,陪他星夜疾奔的马,取下乌追身上的缰绳收起。
西北大军还有一月方至,无人知道三军主帅先行而归,跑死一匹举世的良驹,却什么都没有留住。
秦王府中的书案前置一封信。
出自赵家信上的红漆已有数月,在案前吃尽尘灰。
信中寥寥数页,字字恳切,言语间皆是将赵茗托付于秦王之意。
楚钦的目光落在这封信上,反反复复地看。
赵嫣的字写的有大家风骨,早些时候他见赵家马车灯笼上的提字便已知晓。
“殿下凯旋之日,若念着旧情,请寻得赵嫣尸首,薄席卷了,扔于乱坟之中,赵嫣九泉之下铭记于心。”
赵嫣写这封信,正是赵家即将倾覆,孤立无援之时。
赵嫣平静地安置一切,连着赵茗和自己的尸首一并托付与楚钦。
大楚律法,死刑犯的尸身会送于丧葬之地就地掩埋。
赵嫣害怕他的尸首被世人糟践。
前朝司马氏生前把持朝政,死后尚被人掘墓焚尸,那祸国的贵妃尸首则更为凄惨,“为上百军士奸辱之。”
人心有时候比野兽更可怕,不如托予秦王毁弃在野兽腹中,挫骨扬灰,无根可寻。
他夜夜梦见投生路上的孤魂野鬼,怎么敢经过奈何桥?
乱坟岗中为野兽裹腹,便不用再经轮回之苦。
那时候的赵嫣不曾料到有人会为了保住他的性命机关算尽,写这封信的赵嫣,是抱以必死的心。
白的纸,黑的字,清瘦漂亮,像拔节而出的青竹。
这是赵嫣留给楚钦唯一的东西。
即便是这最后的一封绝笔也没有快马加鞭送至西北,而是留给了春萝。
他在等他回来……替他敛尸。
“昔日殿下以性命相托,赵嫣不辱使命,今日赵嫣同以性命相托,并非挟恩图报,实乃不得已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