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2/2)
那县令吓得腿软,爬了出来,对着傅骁玉磕头,说道:“我错了,我错了,求求公子,饶了我一命。”
傅骁玉没搭理他,侧头看向马骋,问道:“你在等什么?”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可是朝廷命官!暗杀朝廷命官,你想丢脑袋吗!”
不等那人说完,马骋的杀猪刀,就把他脑袋给砍了下来。
就像他小时候瞧见他父亲杀猪那般,割了喉,放那喷薄而出的猪血。小时候家里穷,这些内脏血液都是腌的东西,外头人不会买,他娘就拿盆子接满整整一盆,等天凉了凝固了,拿来下面条吃,也算得上一道肉菜。
割了喉,马骋的脸上都是血,几乎看不出脸色,只能瞧见那露出来森森的眼眸。
剥皮、割下肢、刮毛、撬开胸、剖腹、割头、劈半、割上肢。
父亲杀猪的步骤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印在了马骋的心里,他就这般,花了一个时辰,将那县令当成一头猪,剖了个干干净净。
月亮高挂,马骋回过神来,手有些微抖。这才发现院中主仆三人,竟一直没走,站在原地看着他动手。
傅骁玉看着马骋,说道:“你可愿意跟着我?”
马骋松开手,杀猪刀掉在地上,嵌实了那沟壑。
而后马骋听闻,那县令据说是去山里拜佛,被野猪群啃吃了,就剩一个脑袋在庙里。
菩萨眼下,尽是血孽。
傅骁玉把事情抹得干干净净,他出身商贾之家,从未看过任何人的眼色。前朝皇帝喜爱他的才学,新皇又急于培养自己的势力,几乎人人都把他捧在手心里。
就这样的一个人,为了自己心爱之人的劳什子亲戚,按捺下那些骨子里的傲气,愿意俯首称臣。
文乐那小舅舅没来,于小少爷也没来。或许是昨日的事情闹得有些不愉快,权谨自知自己丢了大脸了,不好再跟傅骁玉跟前晃荡,干脆请了宅院里一老太太来。
这老太太不是什么外人,亦主亦仆的,是文乐他娘的ru娘,在权府也算得上有头有脸的人。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文乐他娘远嫁金林,仅有的一点情分也蹉跎了干净,更何况还隔着一辈儿。
王老太太年纪大了,身子骨也没那么好,坐着没一会儿就觉得腰疼,拧着眉说道:“这小辈儿不早些面见长辈,给长辈请安,怎的还住客栈这般拿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