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1/3)
大毛毛一个尥蹶子,差点把文乐从马上掀下来。
老子跑得就差那追剿匈奴了,还嫌慢?还嫌慢你自个儿跑!
一人一马进了城,文乐下了马,开始自己的逛吃之旅。
他出来也没带钱,只要脖子上挂着那玉扳指,走到傅家有名号的商铺里就能支出店里的钱花。
一路就靠着傅家的店铺支持,过得有滋有味的。
陆洲善吃肉,什么马肉、驴肉、狍子肉,什么跑得快吃什么,好像吃了自己就能腿脚利索一样。
路上卖着的驴肉火烧闻着贼诱人,肉切碎了拌着青椒,肉汁都渗到了饼子里,吃着别提多香了。
文乐吃着一个,还往包里塞一个,瞧着卖马肉的店铺刚想进去尝尝,就被大毛毛用嘴叼着衣摆硬生生从里头拉了出来。
大毛毛:“......”少惦记我同类的肉!
逛完了店,想找地儿住着,文乐瞧见江边的人挤挤嚷嚷的,问:“大爷,那儿怎么那么热闹呢?”
做花钿的大爷眯着眼瞧,说:“中秋要到了,百姓灯听说过没?咱们陆洲老规矩了,要放灯祈求团圆。”
“百姓灯?咱们老百姓?”
文乐的话,把大爷逗得直乐,说:“哪儿是那个百姓,是百家姓的百姓,懂了?那花灯上写着‘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意思是啊,咱们百家,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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