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2)
“阿馥,”陆既明说道,“你舍不得杀我。”
作者有话说:原本想把这段写酷一点的,但小陆好像有点喜剧人天赋
第五十八章牵挂
他太过得意了,好像是终于抓住了沈馥露出的马脚。
的确,沈馥足够聪明,足够好看,足够果断,但这一刻的这一点不忍心,让他不再是他。“喜欢”这种东西,就像是被堤坝截断的洪水,只要堤坝稍微裂开一点点缝隙,洪水就能以千钧之势,倾泻而下。
此时的沈馥,恼羞成怒,却又拿他没办法。
陆既明没有见好就收,又重复了一遍:“你舍不得杀我。”
他的嘴脸太可恶,有恃无恐,沈馥咬咬牙,捏紧拳头,照着他那张得意的俊脸来了一下。陆既明闷哼一声,捂着鼻子,含糊地哼道:“谋杀亲夫。”
就在这时候,书房的门突然响起了开锁的声音。
陆既明眼神一凛,朝沈馥使了个眼色。两人默契极了,几乎同时从地上翻起来,顺势把地上的匕首和紫檀木镇纸都拿了起来。
“躲。”陆既明压着声音说道。
整个书房里能躲的只有一个地方,两人先后钻到书桌底下,沈馥还轻轻地挪了挪椅子挡住。书桌下一个人躲就已经逼仄,更别提俩人了。两人几乎手脚都要打架,最后是陆既明靠着角落坐下,岔开腿让沈馥坐进他怀里,两人前胸贴后背的才勉强藏住了。
沈馥回头一看,陆既明鼻子被他揍了一拳,通红,还流下一行鼻血来。陆既明抬手抹掉鼻血,就在这时,门锁传来“咔哒”一声,有人开门进来了。
进来的人肯定是和沈馥一样,偷摸避着人来的,沈馥听他的脚步声就知道了,轻轻的,近乎于没有。来人先是围着书房绕了一圈,最后停在书桌旁,接下来响起了纸张书页被翻动的簌簌声。
沈馥好奇极了,悄悄探出一点头,见到了灰色的衣角。陆既明忙把他拉回来,捂着鼻子朝他摇摇头。
但他已经想起来了,今晚见过穿灰色衣服的人,是冼春来。而且沈馥清晰记得,在富春山居,陆既明将他抱出去时,吩咐过杨翎,先将冼春来载回醇园,明天请他唱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