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2/2)
皇上确实是当成另外一个类似大清的世界。
“皇上、小殿下,梦里,女子可以自由做工,自己出门。民女记得,自己是中专毕业,家里没有关系找不到好工作,很多人都说大城市里作坊多工厂多,可以赚大钱,民女就跟去了。
民女上的学,不讲‘保护自己的清白’,什么也不讲。学习数学、外语、化学、物理……民女最喜欢历史课。民女不聪明,老师经常说民女读书读傻了。”
皇上立马皱眉,这位姑娘到底是害怕皇上的威势,脱口而出:“女子和男子一起做工,有能力好的女子,高院校毕业,民女听说是总经理是厂长的女儿,从常青藤学校毕业。
民女不知道,就是很厉害很厉害的学校。跟男子的……国子监一样厉害。”
皇上:“!!!”
弘星:“!!!”
“真的,真的,民女也不懂。梦里的父母……他们对自家的姑娘也没有什么教导,上中专的时候就有同学打胎……”
皇上:“!!!”
弘星:“!!!”
弘星接着问:“《大清律例便览·户婚》载:“必立契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方坐此律:今之贫民将妻女典雇于人服役者甚多,不在此限……典妻、雇妻,古今都有,不合法,屡禁不止。
这里有张简单的说明,你看看。”
说着话,弘星从茶几下面拿出来一个张纸递给她,她呆呆地接过来。
江浙地区。典妻的双方有媒证,订契约,载明期限和价格,一两年为租,三五年为典,所生的孩子归典夫所有。
大户人家的主母长期无子不想正式纳妾,夫妻协商后经中间人介绍,向穷汉典妻。
原夫贫病,妻子征得原夫的同意,把典夫招到家中,收取典金,以供原夫的生活,这种情况被称为“坐堂招夫”。
而在江苏,有家人长期贫病,经三方同意,请中间人说合,将妻子借或租给无子的男人为其生子……典夫要承担其家务劳动,借妻期间所生子女随生父姓,入生父宗。
一旦满足原订条件,就可以解除关系……若有事情结束后另有纠结,比如典妻和典夫产生感情,不愿意分开……中间人负责善后说和,一直到完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