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3/3)
明明路西恩是个可爱活泼又喜欢撒娇的少年人,正是要穿红戴绿张扬又跳脱的年纪。
好吧,真要说起来伊西的确极少看到路西恩穿着什么活泼艳丽的颜色,多是简单的黑白灰再搭配上些颜色不扎眼的装饰,至多在袖扣领针这样的小饰品上,能看见些蓝宝石鸽血红的颜色。
比起滑腻昂贵的丝绸路西恩更喜欢毛毡棉麻的质地,和繁复奢华的设计相比妥帖舒适的常服更得路西恩的心意,若是在庄园里不用待客,他便踩着双柔软过头的毛绒便鞋,质感厚实绵软如同猫猫的肉垫,叫他走路时轻巧得没什么声音。
哪怕路西恩是在办公事认真地看文书,太多的柔软元素也让他像是扑腾毛线球的猫,昂贵的白色毛毯倔强支棱起的小卷毛,看得无聊了偷偷摸摸打个小呵欠,蓝眼睛就立刻湿漉漉地盈满了水光。
伊西得说,这真的、真的柔软过头了。
第33章
路西恩看着伊西眼睛里披着新斗篷的自己。
他真的很少穿这样浓烈的颜色,有一部分上辈子黑白灰加【lessismore】的审美遗留,也有一部分为了贯彻人设的伪装习惯。
毛绒绒的东西,饱和度低的单色,袖子适当地长一点,无辜又无害的氛围就这么轻易地营造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