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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瘟疫(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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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谢地!无量天尊!阿弥陀佛!哈利路亚!

这两名异族所患的霍乱并非是由源自恒河水的霍乱弧菌而引发的病症,而仅仅是那曾被记录在张仲景所著《伤寒杂病论》上的国产霍乱。所谓:呕吐而利,名曰霍乱。

但是,众所周知,张仲景何以一战成名被后世尊为医圣?正是因为他解决了东汉末年肆虐许久的著名疫病——伤寒。

而霍乱一症能够有资格被张仲景同样记载在《伤寒杂病论》一书中,他的传染性和致死性,至少在还是古代的大陈朝,仍旧是不可小觑的。

事实上,当吴沛收到消息来到隔离病区,听李长安判断这两个异族的病症多半为霍乱时,吴沛的腿都软了。

好在,那个时候李长安也从早期的慌乱中冷静了下来,迅速意识到:哪怕他穿越了,世界线的融合也绝不会那么快,将晚在十七世纪于印度爆发的甲类传染病提前一千多年。

那么眼前这个病症与甲类传染病相似的霍乱就并非因病毒细菌引起,治疗起来就不会太困难。毕竟,医圣张仲景已经把正确答案写在书本上了嘛!

当然,以目前的医疗条件,想要杜绝这类疾病的大面积流行并造成难以挽回的死伤的前提仍然是: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话题回到这两名异族病人,当李长安发现他们俩的时候,他俩离死就差一刀了。是李长安注意到这两个鲜卑人竟然都是金发碧眼,这才出言阻止。

这个倒不是李长安的颜控病再度发作,而是他意识到的一个问题:

当年三国崩盘五胡入侵,鲜卑人在中原造下无数杀孽。以至于汉人因为仇恨他们,在史书上轻蔑地称其为黄头碧眼白奴儿。

然而,在鲜卑人入侵中原之后,他们开始与汉族、匈奴、羌族等其他各族开始进行民族大融合。众所周知,金发碧眼都是隐性遗传,所以没过几代人,那些原本都是金发、碧眼、白皮肤的鲜卑人在样貌上也逐渐开始了汉化。

以至于到了后世,在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那个一生痴迷复国的慕容复根本就不会被人怀疑是鲜卑人,因为他从样貌上已跟纯正的汉人几乎没有分别了。

——其实从血统上,应该也跟鲜卑人不说同根同源吧,至少也是毫无关系了。

而现在,倒在李长安眼前的这两个鲜卑人,他们仍是纯正的金发碧眼。也就是说,他们的鲜卑族血统还未经历过民族大融合。他们俩、包括他们的祖祖辈辈,都极有可能手上从未沾汉人的血。

并且,他们是妇孺,得了病急需救助的妇孺。

于是,李长安决定伸出援手。

可当李长安向那鲜卑少年表达善意后,对方却仍然凶悍地犹如一头被逼入绝境小狮子。

两个纯正的鲜卑人,汉话都不会说,祖上也不曾有机会被自己的大汗带到中原享受花花世界顺便完成民族大融合。这就意味着:即便是在他们的家乡——蒙古高原,他们也住地特别远,人口普查都查不到他们的存在。

而就是这样两个本该与世隔绝、一辈子以游牧为生的鲜卑妇孺,居然脱离族群千里迢迢逃来中原,并且身上还染着病,想来他们过去的经历并不会太过美好。如果连族人都背叛了他们,这头小狮子不敢信任李长安也就可以理解了。

当然,李长安是会说几句鲜卑语。可这世上还有一种语言名为:方言。

总而言之,李长安那蹩脚的鲜卑语与小狮子那口音浓重的鲜卑语听起来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体系。最终,为了节省时间和口水,李长安选择将鸡同鸭讲的小狮子打晕带走。

等小狮子再度醒来,他已经全身光溜溜地泡在了浴桶里。见到钱谷子手持剪刀试图剪掉他的长发,小狮子即刻愤而起身,开始叽里咕噜地骂人。

语言不通,李长安根本没打算向他解释他的病症全因个人卫生没搞好而引起。他只是将那小狮子赤/裸的胴体上下扫了一遍,然后吹了声口哨。

虽然语言不通,但色批显然无需语言沟通,小狮子秒懂了李长安那声口哨的含义,瞬间面红过耳噗通一声又坐回了浴桶内。

“咔嚓!”

下一秒,钱谷子就顺势剪断了小狮子那头及腰的沙金长发。

少数民族好似都对自己的发型有些执念,小狮子一见自己成了短发造型,立时懵了。之后,他就有些万念俱灰、视死如归,任由钱谷子折腾了。而当钱谷子花费了一个时辰、三桶清水、一整块肥皂以及一只大刷子将他整整洗刷两遍之后,小狮子简直精神恍惚了。

按李长安的要求,钱谷子不但给这小狮子剪了发、洗了澡,还帮他剪了手指甲和脚指甲;除了指甲缝里的黑泥,就连牙齿缝里的污垢也用了两把牙刷给刷地干干净净。

小狮子相信:这绝对是他活了十四年以来最干净的一天!

望着彻底洗刷干净后显出雪白而非黄白色皮肤、纯金而非沙金色秀发的小狮子,李长安呆滞半晌才难以置信地感慨:“你怎么能这么脏?!”

可能是李长安的嫌弃太过明显,这一瞬间,小狮子的表情明显有些不自在,好似很自卑。

之后,他又跟着李长安来到了另外一间屋子。他的母亲此时已清醒过来了,正在里面大口喝着盐糖水。

李长安随手端起一碗盐糖水示意小狮子也喝点。霍乱的早期症状就是上吐下泻,为了避免脱水性休克,最重要的就是及时补充电解质。

小狮子被洗刷了半天倒也的确是渴了,当即接过“清水”大口喝下。等他尝到里面的甜味,那更是眼前一亮,都不用李长安招呼,自己上手咕嘟咕嘟又灌了两碗下去。

——可怜的小朋友!如今的时代,大部分的汉人都还没能吃上糖,你这山野鲜卑人应该还是第一次尝到甜味吧?

等两人分别喝过几碗盐糖水,吴沛又送来了两碗热气腾腾的药。

哪知,两个异族一见那汤药乌黑的颜色立时变色。

“药,治病的。”李长安用鲜卑语简单解释了一下,也不管两人究竟听没听懂,就亲自上手掐着小狮子的下巴把汤药给他灌了下去。

母子连心,那异族女子见状立时扑上前试图厮打李长安。

可她才刚起身,就被身边的李黑牛给摁了回去,伺候她把药也喝了。

母子俩彼此互视一眼,同时面露绝望之色,大概是准备等死了。

“那谁,钱谷子,你再辛苦一下,把那女的也洗了!”李长安扭头指挥钱谷子,“一样的处理,头发、指甲全剪了,衣裳全给烧了,随身物品都泡酒精。”

钱谷子抱着李长安的大腿死活要跟进隔离病区的时候,他的确是抱着陪李长安一起死的心来的。既然连死都不怕了,那么别的任何事也都没什么可怕了。可当他旁听过李长安与吴沛的交谈,知道这次多半不会死之后,钱谷子的心态就彻底转变过来了。

是以,听到李长安的这个命令,钱谷子即刻紧紧抱住了自己。“二郎,我还没成亲呢!”

李长安闻言,一脸茫然地眨了眨眼睛,心中暗道:不是吧?这就看上了?这么重口味吗?

李长安今年十六岁了,在大陈,他已彻底成年。而他的样貌,也与两年前相比有了很大的不同。

十四岁时,他的脸上尤带着少许婴儿肥,虽因经历丰富身上自带狠厉杀气,可终究轮廓未开,眉眼额角尽是略带钝感的圆润弧度。是以,但凡做茫然乖巧的神色,就毫无攻击性只能让人心生怜爱。

而十六岁的他,脸上的弧度正逐渐延展刚直,眉梢如削、眼尾如刀,五官的每一根线条都勃勃舒展,绽放出锐利且富有侵略性的力量。通常而言,面相锋锐的人总会让人隐隐感觉有些单薄,像是一柄削薄到极致的匕首,极致绚烂也极致短暂。但李长安却不同,锋锐之外,他还有一身金尊玉贵的气度,教人一望即知:此人出身高贵,绝非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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