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信使(2/4)
这样不到三十岁就能财务自由,带上姨母回她杭州老家,西湖边置办一栋湖景豪宅,成功躲过金兵汴京之围。
完美!
呀,邵先生,你可千万要给力,你那什么西域胡商朋友,最好是阿拉伯人,而且是随身带着咖啡豆儿的阿拉伯人。
更理想的是,你明年能考中进士,教开封城里哪个四五品官员的家仆在龙虎榜下捉住,招为女婿,然后官运带来财运,作为天使投资人投我的咖啡连锁店……
姚欢越想越欢,不由得神思如鸾鸟,扶摇直上,在高爽的秋日晴空中畅快地打转。
午间最繁忙的用餐时段过后,姚欢去后厨向沈馥之道:“姨母,我跑一趟明月楼,和孟掌柜结一下卖鸡脚的帐。”
“好,要美团一道去不?”沈馥之正在趁着空闲调制蘸酱,边说边望了一眼蹲在几个大水桶之间洗碗的美团。
姚欢道:“不用,让美团忙吧,我又不是那李校书家的千金,上街离不得人陪。”
沈馥之莞尔。
她原还觉得,外甥女自尽不成后,恢复元气也忒快了些,连带性子也变得开朗活泼许多,不免纳闷疑惑。
但渐渐地,沈馥之越看姚欢越正常。
这孩子举手投足间的伶俐和好学好问,可不就像她母亲少年时。
她母亲当年,可是颇得沈括沈公青眼的族中子弟,称赞其若是男儿身,进士及第、朱紫加身亦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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