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第一次股东大会(3/4)
首先是商律和刑律。
作为商行,商业自然是头等大事,而刑律也是为了约束犯罪诸事。
之后民律,农律,田律,税律,工律,学律等等诸多律令。
基本涵盖了各方各面。
比如民律之中就说明了如何管理百姓,税律则是如何上税。
值得注意的是,刘建的税律分为两大块,一为农税,另外就是商税了。
农税统一为一亩一年一石,而商税则是按照收入的三成收取。
所有税收皆由刘信派人统一收取,不会经过各地县镇乡。
除去条令,律令外。
管理机构也是一大重点。
刘建的管理机构增加了很多后世的习惯。
如建立户籍司,以户口册统一一户人口,每个人都分发身份木牌,上有姓名,籍贯,年龄等信息,作为身份象征。
而身份木牌之上,刘建还给每个人都编写了一组十八位的身份号码。
身份号码的编组自然借鉴了后世身份证号。
每个人都是dú • lì唯一的。
在户籍司都有备份。
一查便知。
另外刘建还设立了政务司,农业司,工业司,工司,税司,学司,司法司,外务司七司。
加上商业司和军事司。
合计十一司,各设司长一人,副司长数人。
分管诸事。
政务司主管行政管理,包括各级官员管理等事,农业司负责管理农业,工业司负责工业,工司管理地方建设,修路等事,税司负责收税,学司负责管理和设立学院及百姓扫盲诸事,司法司类似后世法院,外务司类似后世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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