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立法(2/4)
都督由人民公举,任期三年,连任以一次为限,其权限类似于总统。有依法公布法律、宣战、媾和、统率水陆军、任命文武官员、宣告戒严、赦免等权力,都督对议会负责。
议会由人民选举的议员组成,有制定法律、审理预决算、议定条约、向政务委员提出条陈,质问或弹劾的权力。
政务委员会为行政机关,委员由都督任命,执行政务,发布命令。
《鄂州约法》还宣布人民一律平等,享有言论、集会、结社、信教、通信、居住、保有财产、营业等自由,享有人身、住宅不受侵犯、非依法律不得逮捕及任官、考试、选举与被选举等权利,并有纳税、当兵之义务。
这一约法为中国第一个带有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以国家**的形式,宣示了民主共和国的形象,成为其他省份制定的约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蓝本。非常可贵的是,《鄂州约法》还规定了军政.府都督的任期,“都督由人民公举,任期三年,连任以一次为限”。任期制为打破个人独裁和终身制开历史先河,是现代民主制度重要特征,也是民主制度的必要保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在《鄂州约法》这个基本**的基础上,黎元洪还制订了一系列的具体法规和方针政策。
其一、保护实业。军政.府派出专人,将原“劝业道署”的全部资料和卷宗,及各实业学堂,并一切器物、财产等,一一调查清楚,注册加封,派人管理。也同样专门发布了告示,“无论军民人等,不准破坏侵占”。武汉三镇的丝、麻、纱、布四局,造纸厂、工艺传习所、蚕种制造所等,包括各县的银、铜、铁、硫磺等矿产,都得到了军政.府有效保护。
其二、废除苛捐杂税。明确规定,除盐、烟、酒、糖、土膏各税捐外,所有税捐局卡一律永远裁撤。除海关外,所有税关永远裁撤。各属杂捐,除地方所用者,概行免除。
其三、为减轻民众负担,一律实行低薪制。军政.府设部授官时,有人也曾提议按官职高低,设立薪金等级。遭到蔡济民,蒋翊武等人的强烈反对。
最后决定,自都督以下,不论职务高低,薪金都是二十元。军队的班长十二元,士兵十元。这也就是说,黎元洪的薪金,只比普通士兵多十元。在现代国家,很多国家的将军和士兵的薪金差别不大,但人们还是更愿意当将军。因为在人群中发号司令,不是花钱能买到的享受。这或许有利于避免,官职成为追逐物欲的场所,为真正有能力有管理专长的人提供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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