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震慑住郑家(2/4)
名义上,他们郑家就是朱由检的臣子。
所以,郑鸿逵这样表示也没有任何心理上的障碍和不痛快。
在张凤翔的主导下,郑鸿逵最终与大明皇帝陛下签订了《大明海洋贸易暂行条例以及承包协议》。
所谓的承包协议就是大明暂时将海防与海贸承包给郑家,而郑家需要每年给朝廷缴纳所规定的粮食与其他相当于税赋的物资,并履行自己的承包义务。
这也是朱由检目前的无奈之举。
毕竟他的大明政权还没有建立起足够强大的海军。
而郑家已经是海上经营多年的海上霸主,连西方殖民者都不敢与之在南洋对抗。
所以,朱由检为了尽可能的联合更多的盟友,而对付外面的建奴和内部的fǎn • dòng士绅,就不得不做出一定的让步,把海洋权益承包给了郑家。
何况,事实上,郑家就已经控制住了大明的海洋权益。
当然,和郑家来一次谈判,逼迫郑家为了更多的海洋利益而与朝廷达成协定,给予大明朝廷一些好处,要比朝廷默认郑家控制着海疆要好。
而且,为了培养国民的契约精神,朱由检特地搞了这么一个协议。
协议有效期是二十年。
朱由检相信给自己二十年的时间,是绝对能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强大海军的,也是绝对能灭掉建奴的,到时候腾出手对付郑家就不再是问题了。
不过。
朱由检也担心自己大明朝廷如果不表现出强大的力量,郑家可能不会太老实地执行协议上的内容。
为了震慑住郑家,让郑家知道朝廷的不可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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