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小孩子的比武(1/3)
今日推书:《神墓》这是辰东大大所写,虽然比不上《遮天》、《完美世界》名气大。但是书中刻画的神魔形象以及人物的个性却是十分鲜明。尤其是最后的伐天之战更是看的我热血沸腾,唏嘘不已。这也是我唯一一本三刷的书。当然书中的情感也写的十分细腻,龙舞和辰南纯洁的爱情,龙儿和辰南深深的父子情,当初观看时这些都使我感触良多。
当然这些金子并不是王允赚的,全部都是他自己炼的,通用的钱确实没多少了。但是架不住家里有金矿啊!
但是毕竟也是见过世面的人,李尚很快便藏住了自己的惊讶,接着王信又把下一件物品掀开。“这是从齐国找到的血珊瑚,如此大小的世上可能不超过五件,就连宫中也只有三件而已。”
李尚对这些华丽但是毫无用处的东西并不感兴趣,看了一眼便移开目光了。
不过王信也不气馁,接着王信又掀开一匹红布,“我知道李县令素来爱好兵器,这是我花费大力气找到的宝刀,想来李县令一定喜欢。”
王信拿出的正是王允不久前叫景大他们打造的唐横刀。
唐横刀采用包钢法制造,将钢材包裹在柔韧性更好的熟铁外面一起锻造成型。此法造成的刀更加坚固,柔韧,可以产生更高的杀伤力。降低了刀的损坏概率。
同时热处理也独具匠心,采用的是覆土烧刃法,即在刀刃以外的部位涂上特殊材料,与刀剑一同加热淬火。淬火瞬间,裸露在外的刀刃冷却快,变得更加坚忍。覆土的地方,冷却速度慢,从而使刀身保持更好的韧性。
李尚也是一个识货的人,只是看一眼唐刀他便已经舍不得移开自己的眼睛了。
但是最终碍于面子他还是装作不过如此的样子。
不过当王信揭开最后一匹布的时候他动容了。
“这是一名挖井人挖井时无意间挖到的,我看他通体透明毫无杂质,流光溢彩。我便取名他叫琉璃马,想来李县令定然也喜欢,所以我便将它也带来了。”
其实只是一个简单的玻璃马,但是谁李尚等人对这东西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呢?
李尚看着这个玻璃马差点就忍不住上去摸一把了,不过最终还是忍住了。
“哼”冷哼一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县令大人这些是小子的聘礼,我是真心喜欢思婕,还请县令成全。”说完王信又对李尚行了一个拜礼。
没有人不爱财宝的,如果有,那就是你给的不够多罢了。
“哼,她不是我女儿。你要找就找她的娘亲,她的事我可做不了主。”
当然,如果她还认我这个父亲对于她的婚事我也有几点要求。
李尚其实对王信并没有什么偏见,当初不愿意女儿跟他只是怕自己女儿受苦。如果当初李氏稍微委婉一点,李尚可能也会同意这份亲事。不过李氏做法太过偏激,加上李尚又十分要面子,最终导致了这十几年的悲剧。
李尚虽然这些年不曾去看望李氏,但是有时候也打听李氏的消息。不过做的很隐秘,甚至李祖母也不清楚,自从几年前了解到王信妹妹入宫她家的生活好了起来这些年他也没在关注李氏了。
在他看来,女儿生活好了就行,不过这些想法他都是默默的埋在自己的心里。
听了李尚的话王允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总算成了,不然真可惜我这些宝物了。这唐刀我现在也只有两三百把,这破玻璃产品我也还不能量产啊,一下子少了千斤金,看来回去得加大开采了。哎,可惜这珊瑚了,好不容易才从姑父那里骗到的。”
与此同时,李广和他的士兵正压着八百多人浩浩荡荡的赶回成纪,这八百人中老幼妇孺占了大部分,青壮放眼望去也只有两百来人。
“李远,你觉得这八百羌人我们该如何处置?”
“将军,羌人蛮横,和匈奴无二。此时他们受降只是因为将军武力过人把他们杀怕了,他们不得已才投降我们。对于这种狼崽子属下建议,以绝后患!”
李远是李广成纪的一个远方亲戚,同样也是成纪人。因为他作战勇武过人,再加上也姓李便一直受到李广的提拔。现在的他也算得上是李广的心腹之一,当然他也是真的爱戴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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