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有亲来投!(2/4)
对于这样一位史书上褒贬不一的文臣,莫谦是同情的。
明末陕西的那副烂摊子已经不是他一个文臣所能收拾的,他执行的不过是崇祯的旨意而已,结果出了事崇祯就把他给卖了,还把他发配袁州。
对于崇祯这种不敢承担任何责任,只会甩锅给手下大臣的这种行为,莫谦心里是一万个不耻。
你当领导的每次大事都要干预拍板,可是出事后又不敢承担责任,就这德行你搞几次,谁还愿意尽心尽力的给你卖命。
这也是莫谦为什么打定主意要造反的原因。
给崇祯卖命不划算,一旦出错,搞不好就要被崇祯给砍了。
给李自成张献忠卖命也不靠谱,这俩货不是坐天下的主,没有那个气概。
给关外黄台吉卖命?那可拉倒吧,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真要给鞑子卖命,都不需要别人动手,读者一人一口口水就把自己淹死了,刀片立马包邮到家!
思来想去,还是给自己卖命最划算,反正都穿越了,要干就干票大的。
第二天一早,莫谦起了个大早,刚起床,外面就有亲兵进来报告说有他的家人求见。
莫谦一听是自己的家人,顿时满脑子的问号。
自己的家人早就已经死光了,父母在幼年时就双双嗝屁了,只有一个叔父和舅舅还在。
既然自称是自己的家人,难道是自己的那个便宜叔父?
莫谦洗漱完来到府衙堂外,只见大堂里站着一老一少两人。
老的年纪约在五十不到,少的则跟莫谦看起来差不多大,不过少年似是常年晒太阳,皮肤看起来比莫谦黝黑粗糙不少。
两人一看莫谦从后堂走出来,立刻就凑了过来。
“大哥!真的是你!”
“谦儿!真是的你!”
两人一起拉着莫谦的手,喜色跃然脸上。
莫谦看着二人的面孔,努力的在脑海里思索两人的信息,好一会才认出两人真是自己的家人。
老的是自己的便宜叔父,名叫莫元武,少的叫莫欢,是自己的堂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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