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一个字据(3/3)
“是真的!我只是帮二郎递些个消息,他说事成之后可分我三成家产,他给我立过字据的,字据,字据……”兰香说着连滚带爬地蹭到床边,从床板底下翻了翻,翻出一封信递给她,“你看!他才是罪魁祸首!”
荷香并没有接信,而是阴恻恻地说:“所以,是你把我的秘密都告诉了他。他该死,你也该死。”
兰香两眼一翻,吓得晕了过去。
此时,门从外面推开,府尹身后跟着捕快并沈嘉嘉等人,走进房间。
“荷香”撩开头发,露出一张黑黢黢的面皮,有些讨好地问道:“府君,小人学得可还好?”
“嗯,不错,”府尹点点头,扭脸问沈嘉嘉道,“你是怎么猜到兰香有问题的?”
“凶手想要用这个方法陷害钱大,需要准确掌握钱大的行踪,尤其是他与荷香私会的时间,这种私密的事情除了钱大与荷香本人,其他人很难知晓。倘若有,那大概也只能是被荷香视作姐妹的兰香了。除此之外,荷香与兰香深夜长谈,当晚便有了留书,随后又被杀害,留书刚刚好成了最关键的证据,这一切都太巧了,使人不得不多想。我猜测,这留书也是兰香撺掇荷香写的,荷香以为写这封留书可以作保命符,却没想到,反成了她的催命符。”
沈嘉嘉说话时,沈捕快弯腰,从晕倒的荷香手里拿起那个信封,拆开看了一遍,里头确实是钱二立的字据,大意是倘若他钱二主持钱府,可将钱家产业的三成分给兰香,具体原因没写,底下签了名字与指印。以沈捕快处理民间纠纷的经验,他觉得这兰香怕是被钱二骗了。字据倒是真的字据,可这等大事,立字据通常需要有威望的人作见证,若无见证,往后撕扯起来变数很大。
不过,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实在也没办法找人做见证。这字据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府尹一声令下,众人立刻拘了钱二郎回去连夜审问。那钱二也是有骨头的,咬紧了牙关一句话也不说。到第二天,沈捕快从衙门里回来给沈嘉嘉带了句话。
“钱二说要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