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纳才(3/4)
商鞅变法时期,秦国进一步打击商业,借此提高农业的地位。后来历朝历代沿用重农轻商的政策,把普通百姓分为“士、农、工、商”四等。士即“读书人”、以从政的为梦想的那部分人,地位居首;商即商人,小到街头来往的小贩,中到客栈当铺的老板,大到富可敌国的商贾,都属于商人行列。
在这个时代,商人即便做的再成功,社会地位也是极为低下。那些号称富可敌国的豪商之家,都必须依附权贵立足,否则随时就有抄家灭族之险。
商人不可做官、商人不得穿丝绸,种种对商人的限制不一而足,商人不如农民,不如工匠,甚至不如赘婿!
对于读书人而言,哪怕其家境再如何贫寒,依旧可以在家财万贯的商贾面前趾高气昂。
以范俊平的才学和容貌,居然娶了商贾之女,在这个时代俨然是不可思议之举。
完颜康顿了一顿,微微昂起头:“其中必有故事,范先生可愿言说?”
范俊平踌躇片刻,将手中羽扇放下,开始讲述其夫妻相识相爱的故事来。
范俊平乃河间府人士,家中虽不富裕,本有良田百亩,足以耕读传家。无奈其父于十数年前染上恶疾,为寻良医救治,其家中田亩几乎变卖一空,却依旧于事无补。
到了最后,范父不愿拖累家人,选择了绝食自尽。
范俊平当时年仅十五岁,他本是县里有名的神童,因此却再也无钱读书,反而要脱下长袍,下到田间地头去劳作。
可怜他一介儒生,肩不能挑、背不能抗,勉强下地耕作几日就熬不住了,反而得了一场大病。
若不是乡里富户女儿杨惠谨多次送药送米,只怕范俊平这一关也难熬过去。
危难过后,范俊平与杨家女儿许下山盟海誓,非她不娶。
杨家以贩米为业,在商人之中算是地位颇高,若是范家家道未落之时,两家结亲算得上门当户对,杨家还要以此为荣。然而范父一去,杨家嫌范俊平家中贫寒,不愿将女儿嫁过去受苦,反而找了媒婆四处张罗。
杨家女儿性情刚烈,公然宣称非范俊平不嫁,若是家中将她许给旁人,她就削发为尼去,为此她法号都已经想好,名曰不悔。
杨父一时逼不了女儿下嫁他人,只得将女儿困于家中,试图慢慢劝说。他还不许范俊平进入家中,想着以此绝了此人的念想。
两年之后,范俊平考中乡试头名,披红挂彩的来到杨府门外,求娶杨家女儿。
到了此时,杨父哪里还会再行阻拦,当即欣然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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