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扶,不扶(1/4)
看到小灰这么威风。一个转身就把那个小泰迪吓得屁股尿流。
卖肉的摊主又乐了。“我说小兄弟啊,你这狗什么品种啊?这么威风,而且还这么听话。”
吴辰心想,一只小泰迪对上一只狼。不吓的屁股尿流太怪了,这有什么好稀奇的。等小灰再长大一点,那种小泰迪估计连靠近的勇气都没有。
吴辰摸了摸小灰的脑袋,说道:“一只狼狗而已。”
今天卖了一个下午的菜,小灰就在吴辰脚下扒了一个下午,其本上没怎么站起来。就是偶尔听到大的动情,会抬头看看而且。
吴辰就奇怪了,这半大的小狗也耐得。不过细想了一下,也就不奇怪了。小灰只是狼不是狗,狼是非常有耐心的动物,这是留在血液里的遗传。所以它能在自己脚边呆一个下午也就正常了。
晚上收了摊还要去搬家,新住宅那边又比较偏,而且地方还不熟,要找地方吃饭,还比较难。所以吴辰找个地方先吃了个饭,把这一人一狼喂饱了才去搬家。
吴辰的东西不多,就几套换洗的衣服和一些床上用品。还有一台手提电脑和厨房的锅、碗、瓢、盆。还有一包她女朋友的衣服。还有一个孵化器,里面正孵着鸡蛋呢!说是不多,但把这些东西打好包,往车上一搬。他的神车就差不多没空位了,连副驾驶位上都放了不少东西。
收拾妥当后,吴辰给房东打了个电话。告诉房东自己已经搬走了,钥匙按他说的挂在入户门后面。
看到女朋友的衣物,吴辰这才记起,自己貌似很久没联系自己的女朋友了沈竹清了。
他这段时间上午八点上班,七点就得起床。晚上七点左右收摊,等回家做饭,再吃饭,最早也要九点。
等他洗洗刷刷完毕,一般都在十点过后。而且这段时间他是吃了午饭,收拾好摆摊的用具,就去出摊,中午根本没时间午休。所以晚上十点过后就瞌睡连连,没时间想别的。
所以把女朋友都差点给忘了。这一想起来,马上就给沈竹清打了个电话过去。可惜,电话还是打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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