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 42 章(2/2)
方秋水名气这么大,很可能在上海都无法立足。
“孟同做了什么让方秋水这么愤怒?”
“孟同曾有一篇文章被方秋水压下去之后,方秋水紧接着写了一篇三四万的短篇小说《归途》,构思跟孟同那篇非常相似。为此孟同一直要求方秋水给他解释,”
孟明锐惊呆了:“不是吧!齐哥,你会不会搞错啊?”
他接触方秋水的作品,就是从这篇《归途》开始的,因此非常地着迷。
为此他还看了方秋水的其他作品,虽说风格非常不同,可依然非常地吸引人。
“千真万确,这件事之前大家都不敢说,现在方秋水死了,就有人提起这件事。”
“会不会是故意泼脏水啊?”孟明锐依然不敢相信。?
“根据我的消息,可能性不大。孟同会被辞退,恐怕跟这件事有关。”
孟明锐整个人都晕乎乎的,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这篇文章当时就曾被人质疑,觉得和方秋水写作风格差距很大,认为这是他的新突破,可之后他再也没有类似风格的作品,我们还以为他当时只是灵光一闪。完全没想到,他竟然是抄袭的?!”
白向墨:“孟同有作案时间吗?”
“他也是很早就回了家,他现在一个人住,并没有证人为他证明。”
“目前看来,孟同的嫌疑最大。”
其他人有动机,但是算起仇恨值都没有孟同大。
“现在嫌疑人有三个,最容易让他配合调查的就是这个孟同,我们先去会会他吧。”
齐铭望向白向墨,“你现在有空了吗?”
孟明锐赶紧挤过来:“齐哥,带上我呗。白哥又不是负责调查的,我才是啊。”
齐铭用一根食指直接将他的脑袋给推了出去,目光望向白向墨。
“我当然要去,我要去查看伤口。”
孟明锐也死皮赖脸地跟了上来,三人一同开车前往孟同所居住的弄堂。
三人来到孟同家的时候,孟同正在收拾东西,看样子准备离开上海。
他整个人蓬头垢面,眼睛充满了血丝,整个人非常的憔悴。
“你们是谁?找我干什么?”
“我是华兴保险理赔部经理齐铭,我想跟你询问关于方秋水先生的事。”
孟同身体晃了晃,怒目切齿,声音发颤怒斥:“他还想做什么?!我已经要离开上海,他这个小偷还想要对我做什么!”
“你不知道他已经死了吗?”
孟同震惊,一脸不可思议:“你说什么?他已经死了?”
“是的,今天早上在城郊发现了他的尸体。”
孟同哈哈大笑起来,“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啊!这个卑鄙小人终于被惩罚了!”
白向墨和齐铭对视一眼,白向墨道:
“孟先生,我们正在查明方秋水先生的死亡原因,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请你把衣袖卷起来。”
孟同一脸不解地看向他们,好一会才反应。
“你们怀疑是我杀死了他?”
“我们还在调查中,他身边的每个人都有嫌疑。”
“不是我干的,我确实恨他毁了我。让我对原本憧憬向往的世界产生了恶心感,我当初是那么地崇拜他,信任他,他却做了什么?!一直在不停地打压我,每天都让我去做那些没有任何意义的事!”
“现在又想要逼着我离开上海,我确实恨不得他去死,但是我什么都没做。”
“如果你想要证明你的清白,请你将袖子卷上去。”
孟同虽然生气,却依照白向墨的吩咐将袖子捞了起来。
两只胳膊好好的,连一道划伤都没有。
白向墨三人很是诧异。
“我绝对不会因为这样的小人下地狱,我有我的坚持和理想,我不会让自己的余生因为这样的人彻底毁掉。”
孟同周身透着一种灰败感,可此刻的目光却依然非常坚定。
尤其在得知方秋水已经离世的消息,压在身上的重担都卸下了,对世界也没有那么怀疑。
齐铭道:“可以跟我们聊聊吗?”
孟同将手边的东西放到一旁,“你们想问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们。”
“孟先生经常偷你的作品吗?”
孟同诧异:“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齐铭笑了笑,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
“只抄了这一篇,他以前更多是打压我的作品,对我的评价一直都非常低。这让我一度对自己产生怀疑,认为自己不是吃这碗饭的,很想要放弃。”
孟同是一位文学爱好者,相对于那些严肃文章,他更喜欢通俗小说接地气的人情味,或者天马行空的想象。
他从前也发表过一些短小的作品,受到了读者的认可。
可自从成为方秋水的编辑之后,他总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我越来越不自信,认为自己写的东西是垃圾。”孟同苦笑,想到那段灰暗时光就感到恐惧。
“现在回想其实发生这件事也挺好,至少我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写的东西不差,并不是他所说的那样。”
“你知道他是否还抄袭了其他作品?”
孟同眼眸闪了闪,抿着唇并未言语。
齐铭道:“你可以放心大胆地说,我不会跟其他人透露。”
“我并不知道他是否抄袭,我只知道他经常压稿子。尤其是近一年以来,这种事越来越多,导致日报的销量都受了影响。为此曹主编经常跟他吵架,最后倒霉的就是我。不过……有件事确实有些奇怪。”
“请你具体说说。”
方秋水已经死了,孟同自己也打算离开上海,也就不再藏着掖着。
“有时候他会跟我提起故事接下来的走向想法,可每次过不了多久,就会完全推翻。他最早提出的想法往往非常的恶俗乏味,可推翻之后的新构想却又特别的新奇有趣,相差特别的大。”
“他有时候写的东西非常的粗糙,可等过了几天再交上来,又完全不同了。”
孟同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种感受,但是他敏锐地察觉到了。
只是没有证据的事也不好说,每个人写作习惯也不同,现在被人问起他才说出自己的疑惑处。
“其实以前也没有这样的情况,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以前他都是写完了再将稿子拿过来。去年开始他就时不时会来到报社写作,为此报社还专门为他空出一个房间作为办公室。”
孟同冷笑,这是哪个作家也没有的待遇,毕竟方秋水并不是《晨光日报》的工作人员,也不是股东。
本身报社就不大,还能这么做可谓非常的厚道了。
可方秋水反而更加得寸进尺,越发不把报社放在眼里。
“郊区那个小院,你知道里面情况吗?”
孟同摇了摇头:“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里,只是听说过。”
“那你知不知道那里除了方秋水,还有谁去过?”
孟同抬眼:“你想问什么?”
“方先生是否在外头有红颜知己?”齐铭直截了当地问。
“没有,他对女人不感兴趣……”孟同说完这话,顿时懊恼不已。
“这话是什么意思?”
孟同压低着脑袋,心中暗恨自己太过激动,说话忘了过脑。
方秋水有家属和读者,如果知道他这样说话,一定会被告诽谤。
“这都是我胡说八道的,你们别当真。”
“我们在小院里发现了两把牙刷,两条毛巾,却没有发现女性出现的痕迹。原来,跟他在一起的其实是个男人?”
齐铭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投向了白向墨。
白向墨依然一脸淡定,并没有因为这则消息感到多震惊,对比一惊一乍觉得这个世界疯了的孟明锐,完全是两个极端。
孟同震惊地抬头,“这,这话不是我说的!”
“是我说的,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发现。”
孟同看齐铭这么坦然,这才缓缓开口。
“我其实也不敢肯定,只是我一开始非常崇拜他,所以对他的一举一动非常地在意。
他并没有做什么逾越的事,顶多对待长相比较出众的男性比较友好,动作虽然很亲密,但是也不能达到骚扰的程度,有些人表达感情是比较外放的。
我会觉得有些奇怪,是因为我正好有个朋友,天生就喜欢男人,所以比较敏感。我认为他喜欢男人,而且应该是有伴的,而且那个人还比较强势。”
齐铭挑眉:“继续。”
“他明显有贼心没贼胆,有一次他让我去百乐门给他送东西,跟一个男人走得特别近。我当时好奇就多留了一会,没过一会儿就看到他接到一个电话之后,立马对那个男人冷脸。”
“其实他在报社也时不时接到电话,每次接了之后就会非常的愤怒。”
从孟同家离开之后,三人都有种吃到大瓜的感觉。
这要是传了出去,必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这边还未弄清楚情况,周明亮那边出事了。
他家房子被烧了,救火的时候胳膊被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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