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花钱的艺术(4/4)
科尔特斯当然有钱,但他没拿出一个钱去雇佣,而是找了一个铁匠,偷偷的让他将五百枚杜卡特金币融化,然后铸造成印第安人佩戴的金饰样式。
然后,科尔特斯拿着这些丑陋的金饰,大摇大摆的走进雇佣兵聚集最多的地方——酒馆。
科尔特斯打扮的花枝招展。他头顶戴着一顶宽沿的插着孔雀羽毛的帽子;上身穿着红色的皮制的紧身上衣;下身穿着长及膝盖的裤子,这裤子在膝盖处的裤腿缩口处纹着密密麻麻的金线;而膝盖以下则是及膝的丝绸长袜;在脚上,科尔特斯穿着细牛皮制成的长靴。
这一身打扮,极具暴发户的气质,并且极为的惹人注目。
这还不够。在酒馆内,科尔特斯招摇过市——他点最贵的酒,叫最漂亮的女招待,然后一掷千金。
当金制的饰品落在桌上,原本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全都移到了金子上。
目光中有羡慕、有渴望、有贪婪。
“科尔特斯,你在哪发的财!”
终于的,有认识科尔特斯的人上钩了,开始问起了科尔特斯是如何从不名一文变成财主的。
起先,科尔特斯当然故作姿态的闭口不言。但当几杯酒下肚,他假装醉意的将黄金是来自黄金国讲了出来。
听到科尔特斯说他的金子来自于一个叫阿兹特克的黄金之国,这些人开始变得不安分起来,一些人兴奋的喘气如牛。
对金子的渴望让他们一个个蠢蠢欲动。
“科尔特斯,我的朋友,黄金国在哪?你能带我们去吗?”有人请求道。
装作醉醺醺地趴倒在桌子上的科尔特斯的回答当然是“能了”。
于是的,在一片为“科尔特斯干杯”的叫喊声中,科尔特斯收获了第一批手下。
如法炮制后,是第二批、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