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盛世 推恩令(4/4)
“辽东王行为狂悖,有伤国体,特令辽东王移居京师府弟,就近调治,辽东国归入大汉郡治,辽东王仍得按辽东国户数食租税,钦此!”
这道被称为“移居令”恩赦,从此之后被归入了大汉国的成例之中,一旦诸候王犯了严重过错,大汉国就把该王移入京师,成为一个闲居京师、坐拥巨额收入的“封君”,但其封国内的实际事务,就不由他管辖了。
不但如此,他的儿子孙子的级别,也每代下降一级,五代之后,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收益了。
而在诸候即将辞别回国的时候,大汉皇帝又发布了一道诏令,这道诏令,就是后世有名的“推恩令”。
大皇帝在诏令中说,应陇王韩信所请,特将其国分为四份,每个儿子各封一份,仍用王号。但其实按照河套地区的户数,一分为四之后,韩信的儿子们,充其量也就是个万户候了,根本不足以再称为王。
此令一下,大汉国诸候又都不是笨人,还有不明白大汉天子意思的?三越王倒也罢了,其余各王都纷纷上书,要求在自己死后,将自己的国家都分为几份,分封给诸子——这也是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能够更好的延续宗祠的法子之一了。
甚至,在荆王刘贾临终之时,他也上表说道,自己没有儿子,但乞求大汉皇帝开恩,封他的四个女儿为候,在自己国土内令其各择五千户,其余国土,愿入汉为郡。大皇帝怜其意,就批准了他要求。
这便是大汉国历史上,有名的“推恩令”与“女子参政诏”相结合的产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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