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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盛世 除肉刑(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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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连刘常满自己也不甚明,他使用两个丞相的做法,已经开始了使权力进一步向皇帝集中的第一步。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时代里,皇权和相权一直是相互依存,却又互相防备的两个体系。

皇权的核心在于,它要使权力更大的集中于皇帝一个人的手中。权力集中的极限,也就是皇权所能达到的极限,当然是天下的事情,都要由皇帝来最终拍板解决。

不过事实上,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皇帝们不是笨蛋,当然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不过对于皇帝来说,不可能任何事情他都拍板,但他可以决定一个界限,让这个界限以上的事情,由他来拍板决定。

比如说大秦天子,秦始皇帝赵政吧,他所认为的“大事”,就是二千石以上官吏的考核任免,大辟以上的严刑,十万钱以上的开支,都必须见到他老人家那方“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玉玺印文后,方可执行。

汉承秦制,刘邦在位的时候,规定的也是如此。不过刘邦和始皇帝不一样,他是个不爱处理政务的,所以大汉帝国的事务,基本上都是萧何萧丞相说了算,不过临到大事,还是会向皇帝汇报的。

刘常满记得很清楚,那个时候,他经常看到父亲一边逗着如意,一边捏住笔管,在待勾决的犯人名字上打勾。

甚至,有的时候,他还喜欢把如意的小手指头在红墨中沾上一下,然后捏着他的指头当笔杆子,去执行“勾决”这个无比严肃的事务。现在想来,那个时候,刘邦是真的从心里喜爱刘如意,想把他扶上皇位的,这个看似玩笑的动作,就是一种潜意识里的表达。

“难怪说庄稼佬,偏喜小,看来阿爹当了皇帝,也没完全脱去他庄稼佬的气质嘛。不过晚年得子,喜爱一点也是正常的。”现在再想起来,刘常满也在心里暗笑。

不过刘邦可以对那些待“勾决”的人毫不在意,随手一个红勾勾,就决定了他们的生死,刘常满却不行。

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二十一世纪穿越回去的,对于生命,特别是人命的最起码尊重,他还是得有的。因此在执行皇帝最大的权利时,他甚至有点小心翼翼。

眼前这每一个名字,都代表着一个鲜活的生命呢,只要一个红勾打上,这个人就得被秋后处斩,没了性命!所以每年勾决完毕,刘常满心里都颇有些沉甸甸的。

刘常满仿佛记得,在唐朝的时候,有这么一个规定,就是所有的死刑犯,都得由皇帝最后面见,给他一个最后喊冤的机会。

有时候想起来,刘常满估计,这肯定是唐太宗皇帝实行的办法。恐怕他只有他那样雄才大略的皇帝,才敢这么规定,而且也能身体力行。反正刘常满是没有办法做到。

不过大皇帝自然有他自己的办法。他和新齐王田横、新燕王卢绾都有过商量,倘若在这些死刑犯中,有可悯可恕之人,就将他们交给田横、卢绾设在胶东的使馆,由他们负责押送,发配到新齐大陆。想来当初英国发配整船整船的罪犯到新大陆、澳大利亚殖民,可能也就打的是这个主意吧?

可不管怎么说,大汉国秉承的是秦国法律,虽然已经放宽了不少,但涉及到绞、大辟、车裂、凌迟四种死刑的罪犯,每年仍有上千人,这让刘常满心里还是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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