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干戚 第十章 都护府的新政(一(1/4)
有了海曲、赣榆、曲阳、莒县、莒南、驹山、临沭七县后,岚山都护府的户口迅速膨胀到六十万人。各县官员垂拱而治,所有民事、军务都交由各县不入流的胥吏处理。
这些胥吏也并非全是岚山派遣。多数还是由当地乡贤组织选举后,经岚山派员调查身世合格,就加以任命。反正不入流的官,也不用中都的吏部考察,备案而已。
民生方面,因为地方民事有金国官员占着茅坑,那就暂时实行“乡民自治”原则。各县乡积极组织乡绅组建“地方议会”,选举威信较高的人担任“议长”。
在这个过程中,就看出明教组织的好处了。他们几乎在每个县乡都有基层教众。在刘二祖跑前忙后下,明教地方组织很快发动起来。只需把这些所谓的各级“营、坛”稍加清理,再补充些当地乡贤、胥吏、乡甲保长、商贾、学子等代表,一个有模有样的“县乡议会”就成立了。
各县议会成立后,首先通过临时结盟法案,宣布本县加入岚山都护府,接受岚山都护府的领导和保护,统一向岚山都护府缴纳税赋。
除民事由各县议会地方自立、自决外,凡涉军事、教育、外务、基本宪章/律法等制定落实时,七县皆自愿将相关权力上移到岚山都护府统一执行,且永不收回权力。
凡岚山都护府内缔约县遭遇灾害、叛乱、外来入侵等事件时,七县皆应视为己县故事。
岚山都护府同样成立都护府议会,议会暂以都护府内阁成员、保利商社、明教、都护府功勋人员,并七县议会推选的议员代表组成。由此规定,岚山都护府治权归岚山议会掌控。
岚山议会的第一任议长是刘二祖,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刘二祖在组织各县议会方面居功至伟,他和明教、地方乡贤、吕祖安等人的关系都很到位,也得信任,的确具备最大公约数。
然后由议长刘二祖提议,在龙姑、凤姑远隔淮西,缺席起义的情况下,岚山都护府议会推选吕祖谦的长公子吕延年为明教代教主,吕祖安为光明左使。吕祖泰回寿州,就有刘二祖为光明右使。
由光明左使吕祖安担任内阁首相,负责组建岚山都护府的行政内阁及军事枢密院。
由内阁、枢密院负责执行落实都护府议会的各项决议案,并对岚山都护府辖区的内政、外交、军事日常管理。
岚山七县的明教组织在经由此次行动后,早已兴奋不已,只怨自己依附岚山不够紧密。但其他地区明教组织却是蠢蠢欲动,毕竟,岚山新选出的教主并非经过他们同意,在法理上还缺乏基础。
要说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岚山呢?难道果然如那位前朝大佬所言,“龙兴之地”?一时间,明教内外门纷纷若有所思。然而此时岚山已经站稳脚跟,实力强大。相对来说,无论明教内门、外门,此时还都躲在角落里,组织实力不彰。眼下选择,依然是要先设法依附岚山,然后才能缓缓图之。
吕祖安没有心思管这些,一应明教事宜,都交给刘二祖去安抚协商。他自己的注意力,还是要集中在岚山内部的行政规划、调整上。比如,都护府的农业政策调整就很紧迫。
经过议会、内阁充分酝酿、论后,岚山都护府对于农业田产的改制,就采用了双轨制。也就是说,凡是有地契的田地,自然归其个人所有。岚山都护府鼓励他们向都护府出售田地,以换取保利商社的股权,而土地依然可以继续耕种。但因为不是强制措施,从结果上看,收效甚微。
很少人愿意把手里的田产卖掉,哪怕都护府的收购价格并不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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