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1/2)
要了亲命了!
隆盛烈一连坐了七日的马车。
要问公子在马车里都作了甚……
隆三说:“书中自有颜如玉……”
杜梨儿一连看了七日的《史读》,总算是看了一遍。
等到了第八日,无事可做的杜梨儿主动询问:“公子此行,可带了京中的书来,能否借我看看?”
隆盛烈一听,转头下车去找隆三。
隆三不辱使命,翻遍了所有人马的自带行李,总算是在隆九那儿翻出了一本《前朝诗美集》。
隆盛烈捧着书欢喜而走,不过片刻,气歪歪地将手里的书,砸在了隆三的怀里。
公子要书时,可没说书是杜姑娘要的。
隆三颇为委屈地翻了翻小眼睛,当然没敢翻自家的公子,而是对着手里的这本《前朝诗美集》。
“这可是咱们此番出京带的唯一一本书,公子是不知道,小的问隆九借的时候,他还老大不情愿!”这可是隆九压箱底儿的宝贝,连睡觉都得捧着。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隆盛烈的鼻子都要气歪了。
隆九那个憨货的书,能会是好书嘛!
别看书名带了个“诗”字,它可是和诗不沾一点亲戚。
就是个话本子。
关键这要是本正常的话本子也成,偏偏还是带了点香|艳传奇的。
讲的是一个女主人和男仆人偷|情的故事。
不良书商为了噱头,还在话本子的中间,添加了许多香|艳的插图。
幸好,隆盛烈上马车前,自己先打开了书一观。
敢情,女主人的名字叫诗美!
简直俗艳的不能再俗了!
“老九那个憨货呢?”隆盛烈咬牙切齿地问。
他倒要好好问问那个憨憨——爷现在就是还没有娶妻,万一哪天娶妻了,你个憨憨是不是有什么念想啊?
那他趁早,先挖了憨憨的心。
隆三撇嘴:“说是找到了点蛛丝马迹,骑着快马先咱们一步去了龙州。”
隆盛烈的火气没处儿撒,咬牙又问:“咱们什么时候能到龙州?”
“午时若是少歇一会儿,傍晚便到。”
“成!”隆盛烈拂了拂衣袖,闷哼。
那他便再忍上一日,等傍晚到了龙州,磨刀,宰憨憨。
龙州城,是这几日来,途径的最大城镇。
尚在城门之外,就能听到集市的叫卖之声。
大礼朝不实行宵禁,此等人头攒动的热闹场景,会一直持续到上灯时分。
隆盛烈带着人马,打马入城。
今儿一天,他都没好意思再到马车上去。
试想不学无术都是一顶他不能接受的帽子,再来个低俗下流的话,隆盛烈的自尊心绝对不允许。
隆九那个憨憨其实也并非一无是处。
比方说,他提早一日进龙州城,不仅查完了想查的事情,还顺带给他们家挑剔的公子,订好了城中最豪华的客栈。
隆九狗腿子的能耐一流,领着自家公子穿过了客栈的亭台楼榭,直奔天字第一号房间,还不等公子发难,扑通一跪,“公子,小的有大发现!”
隆盛烈挑了挑眼皮儿,原还想调侃他几句,到底是多大的发现!
后来一想,得,先听完大发现,再磨刀,宰憨憨,也不迟!
隆九得了喘息之机,嘚吧嘚吧,主要的不主要的废话一通。
隆盛烈越听脸色越差,一脚蹬翻了身前的凳子,怒道:“就凭她,也敢!”
隆九老老实实地跪在那里,“小的确实查清楚了的。”
隆盛烈知道隆九个憨憨,在大事上从不会犯憨。
他冷着脸吩咐:“哼,叫人快马加鞭赶回京,通知隆一,一日内给我办妥事情,爷我就在此等着京城的信儿!”
“是!”隆九利落地应了,悄无声息地溜了出去。
是夜,隆三一脸愁容地询问隆九。
“你可知杜姑娘除了喜欢看书,还喜欢何物?”
他得了公子的命令,出了龙州城,要弃马行船,在那之前,需得准备船上消遣用的东西。
隆九逃过了死劫,撅着腚,还在翻他的《前朝诗美集》。
隆三气不过,抬脚踹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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