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两句话(2/4)
“对。”李承乾点头,又道:“因战役阵亡的青壮,可有安排?”
刘仁轨眉头微皱,挠着腮帮道:“殿下,这奴婢不在律法之内啊。”
听见这话,李承乾无语凝噎。
说到这,他倒是想起了一件事情。
古代的真正意义上有抚恤制度,还是自唐朝开始。
别看秦朝有军功换爵,但他们对阵亡将士其实并未过多关注。
包括之后的三国等时期,虽有记载某某主公对阵亡将士送以财宝土地,那也是君主随心所欲之事。
他们高兴了,那就对阵亡将士有些奖赏。
不高兴了,死便死吧。
直到唐朝建立,李世民才明确把对阵亡将士的补偿问题写进唐律。
其一:军中有伤者,若没有得到及时救治,上司受罚;若因此致死,上司徒一年。
其二:若在行军作战中,胆敢遗弃受伤将士,轻则仗责,重则斩首。
其三:战争结束后,必须对因战受伤的将士予以补偿(赏赐金钱、布匹;赏赐农具、耕牛;赋税减免;安排尚有余力的伤者负责地方治安,吃上公家饭。)
其四:战争结束后,对因战阵亡的将士予以补偿(尸体送归家乡,官府承担丧葬费用;赏赐土地、财物;当地官府还要年年岁岁送以财物看望亲属)
(后来武则天在此上加了一条,父辈战死子女无所养,则官府养)
抚恤制度没问题,但李承乾忽略了一点。
这奴婢,他们不当人啊。
呼......
对此,李承乾只能说唐朝在历史上确实有着极大的进步,但某些等级阶层的思想还是根深蒂固。
“老刘,别的我暂时不管,但我李承乾的兵,决不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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