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第九十章(4/4)
“朕尝着好似是都不对。”顾修也相当认真的品评着那一碗他压根儿没喝的甜汤:“口感寡淡得很,喝了反倒是心神不宁的。”
这二人为了避免听上一顿唠叨,不得不把御膳房那些大师傅们都舍出去。
毕竟尚宫吴氏惹不起,晴昭公主更惹不起。
那天晚上,在顾修与韩墨初熄灯就寝之后。
吴氏像个乡下刁钻的恶婆婆似的将她不在这几日御前服侍的宫人外带着御膳房的厨子都着实数落了一顿。
就好像她离宫三天,顾修这个皇帝就成了没人管没人问的弃儿,连口热水都喝不上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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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元年,元月十六。
新岁复朝当日,君王顾修当朝颁布新政。
第一:将每三年一评的官绩考核改为一年一评,且平定标准不再统一,而是改为因时,因地,因职而评。三年无政绩者即刻罢免。
第二:凡京中及各地官员所奏之表章只可奏时政要务,每年只有腊月二十后至除夕之前可上折请安。违者一律杖责三十,罚俸半年。若有要事,隐瞒不奏者,一经查出,轻则一律杖责五十,罚俸三年。重则处斩,举家流放。
第三:取缔谏院设置,免除谏议大夫一职。国朝言官按政绩一应并入御史台,由御史大夫统一制辖。凡御史言官不仅可弹劾百官,还可上书国策,朝议等事,一经纳谏,立赏国士之衔。
第四:取缔五寺九监下属职能重叠的执行部门,其部中官员按政绩及所辖之事分次并入礼部,工部,及兵部三司。
第五:兵役,徭役,役满年龄自六十岁逐年递降至五十岁。新兵征役年龄由十四岁逐年递增至十六岁。
第六:国朝恩科取仕,除原本的命题文章外,另加三道时政议题,参试学子皆可畅言无罪。
第七:所有皇室宗亲之家朝俸一应减半。顾氏本族之子亦与官民一体,可以行商,务农,从军,出仕,有不逊犯法者,皆与民同罪。
这七条新政一出,满朝哗然。
文武百官似乎都没有反应过来。
自来新君上位三把火,但顾修这火烧得也未免太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