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结案(4/4)
王大郎太热情了,让陆挽都有点不习惯,不过他还是恭敬的回道:“黄大伯和三姨判了一百五十杖,徙两年半;大狗判了一百六十杖,徙三年。王太爷判了一百杖,徙一年半。外甥冒失,还请大舅见谅。”本来这种乡间争端,寻常的做法都是找里长或者族长调解。但是父亲腿断多天,王家人不管不问,还收走了自家的田地,明显是袒护黄家三口,陆挽只能诉之于国法以求公道。
王大郎毫不介怀道:“大外甥你做的对,你三姨他们一家人是活该。你放心,我们王家绝对不会偏袒她们。不过呢。。。我大伯跟这事没关系啊,他老人家一把年纪了,哪能承受一百杖啊。大侄子能不能帮帮忙,去县里求求情。”
陆挽淡淡道:“王太爷教唆黄氏一家还有七叔在县衙大堂上做伪证,县太爷已经依律做了裁决,回头还要报案给刑部,外甥没这个本事改变县大老爷的判决。不过,朝廷有朝廷的法度,底下有底下的办法。徙刑免不了,杖刑时候送点钱财,衙役们就会手下留情。”
王大郎问道:“那要送多少钱合适呢?”
陆挽道:“底下官吏通常会按朝廷的纳赎则例的两倍来算。王太爷要想不受罪的话可能要十二两。”
见陆挽这么说,王大郎放心了,他先对陆挽道:“谢谢大外甥指点,你不说我们乡下人哪里知道这些。”然后,立刻对身边的二弟说道:“你赶快去大伯家,让堂兄赶紧准备银子,让大伯少受点罪。。”
王二郎犹豫了一下,问道:“那三妹一家,咱们要不要。。。”
王二郎这么一问,王家其他的汉子们都一致望向陆挽,一百多杖子全吃下来不死也要落得个残废,王三女和他们是一奶同胞,一点不帮显得太不近人情。
但是,就算要帮忙也得先征得陆家的同意。陆挽已经是监生老爷了,他们王家得罪不起。
陆挽道:“三姨一家要是想吃杖子的时候不受罪,最少要五十两白银。这杖子是要到流放地再打,你们准备好钱让他们带上路就好了。”黄家三口已经受到了应得的惩罚,以陆挽的心胸不会再与他们计较。
五十两白银不是小数。王家除了大郎其他人也不富裕,要是全出,这钱大部分还要王大郎来承担。王大郎突然有点舍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