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蚁象之争(3/4)
尽管他当即被法警要求坐下,但这个举动还是被摄像机完整记录,呈现在所有吃瓜群众家的电视屏幕上。
这场官司常春藤自有委托人代替出庭,身为副总的陆清宏本来是地位超然的,只需要在旁听席冷眼旁观,看着那位伶牙俐齿的萨琳娜狡辩即可,可他万万没想到,宁宝隆的出庭人物竟然是摆地摊的那个家伙。
这个发现实在太惊人,陆清宏感觉自己就像骑瞎马的盲人一般,带着常春藤这块金字招牌,纵身跳进一个烂泥塘,原以为只是沾了一块泥巴,谁曾想是被贴上了标签。
第一开庭,只是按照顺序进行,双方进行陈述后即宣布休庭,陆清宏找到代理律师将最新发现原原本本了一遍,律师闻言后,双眉紧锁。
如果陆清宏所言属实,那宁宝隆就是明摆着做了一个局,诱使无辜的常春藤钻进来,目的自然也是明摆着,那就是傍名牌。
只是他们用的手法让人头疼,一切昭然若揭,却无迹可寻,中国法律实行疑罪从无,谁主张权益谁举证,如果常春藤认定宁宝隆侵权,就得拿出证据。
而现在的情况是,除了商场买到的两套服装款式近似之外,还有眼前这条新发现的线索,对方法人代表摆地摊卖假货属实,可人家卖的却是贴着宁宝隆的假货。
这条线索只能证明,宁宝隆的利益正在受到假货的伤害,可要是常春藤去告状,这不成了狗拿耗子吗?
看到律师苦笑摇头,陆清宏倒也没有太多失望,他只是向对方通报一条线索而已,至于有用与否,就不是他的考虑了。
“陆副总,要我这起官司够呛能赢啊。”律师叹着气道。
即使律师不,陆清宏也已经有所感觉,恨恨的道:“其实,我的目的哪怕就算不赢,也要拖的他们元气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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