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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已经走了好久了,不知道找到了多少娃娃兵,算算日子,也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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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煜,你送我的这种动物,为什么都跟吹了气一样,长得这么快!”林嘉被木子煜送的哈士奇的生长速度吓的麻了爪,忍不住打通讯找木子煜问个清楚,“这正常吗?是不是得了什么病?兽医说没见过这动物,不知道正常能长多大,我这心里不踏实。”
木子煜沉吟了一下,很冷静的告诉对方:“应该没事,这种动物就是能长很大的那种。这是我专门给你挑的变异体型,能长到三百斤都有可能!”
“三百?你逗我呢!三十斤就已经拆家了!”林嘉费力的把拽他身后靠枕的哈士奇推开,“这才一个月,已经毁了我好几双鞋子,它还啃家具!”
木子煜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顿时觉得有点对不起林嘉,“要不,你把它给我送回来,我这里地方大,养的开。”应该是真的开错了副本,买成了巨大毛绒绒,木子煜心底很愧疚。
“不!”林嘉立马就拒绝了,很霸气的问:“我就是想问问,你那里还没有这种狗,我再买十只!”
木子煜:“……你是不是疯了?”一只就已经要疯了,买十只哈士奇,岂不是要上天?
林嘉嘿嘿坏笑,听起来特别奸诈,“我要买了送朋友!”
木子煜嘴角抽了抽,多大的仇!
“你确定你的朋友喜欢狗,会好好养吗?”这件事必须要确定好了才行,要不然木子煜也不敢卖,“我这里确实还有,都三个月,已经断奶,回去就可以好好训练,不过这种狗你也知道,太好动了。”
林嘉听出木子煜的顾虑,保证道:“放心吧,他就喜欢活泼好动的狗!”
木子煜被宽了心,放心下来,“我让人给你送过去,还是你自己过来?”
光屏上的林嘉看了看时间,“明天下午我亲自过去一趟,我还有点其他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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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林嘉从他的飞行器后座上,抱出一只睡成死狗、胖的肚子都是圆的,已经有三十多斤的二哈。见到木子煜后,林嘉很深沉的对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你当时怎么想的,会送我这么一只狗?”
木子煜沉默了一会儿,认真的道:“据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且你也喜欢这种动物。”
林嘉无奈的把二哈放下,累的甩了甩胳膊。
木子煜哭笑不得的道:“如果你那里养不开,你真的可以把它留下,我可以帮你养着。”
趴在林嘉脚底下的哈士奇爬起来,一脸懵逼的望着自己的主人,歪着头,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在木子煜看来就是二了吧唧的,傻萌!别说,还真挺可爱的。
林嘉被它这个表情一看,沉下脸咬牙切齿的说:“不,我自己养!”
木子煜失笑,到底是喜不喜欢?
“这次来了要不要住几天?城堡有很多客房。”
“不用了,”林嘉摇摇头,笑道:“我这次没空住下,你那个助理呢,我今天来一是买狗,二是来找他的!”
“赫尔曼?”木子煜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身后有人道:“老板,我觉得……”
赫尔曼话说了一半,一看到木子煜身后正伸手摸狗头的人,声音就像卡了带一样,愣了一下,扭头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林嘉:养一只三百斤重的哈士奇是一种什么体验?
木子煜:我推荐你再养一只一百八十斤的橘猫,正好克制一下。
第104章联手垄断
林嘉第一眼的时候没有把赫尔曼认出来,毕竟对方现在是个光头,后脑勺亮的反光,林嘉眨了眨眼睛,看了几秒之后才反应过来,惊喜的眉眼一扬,拔腿就追,“表哥!”
赫尔曼听到这话就像被鬼催一样,跑的更快了,林嘉在后面边追边喊:“你跑什么,大表哥二表哥都快担心死你了,你两年半了没回家,竟然躲在这里!”
那只胖二哈一看主人跑了,还以为在跟它逗着玩,也拼命的在后面追,木子煜一看前前后后跑了三个,眉眼一挑,表哥?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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