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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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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皌连景袤虽知他是存心气自己,也觉得这一举动太过孩子气,可无奈一听到他出入南王府的消息,就克制不住地妒火攻心,怒从中来。

“又去了,他又去了!”皌连景袤一掌击在几案上,吓得身后跪在地上的四宝又是一哆嗦“南王府到底有什么好的!他三天两头的往那儿跑!”

“主上请息怒”司马正秀立在一旁劝道“依臣之见,阮世子出入南王府,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主上可对南王施以怀柔之计,或许世子能牵住南王的野心。”

“不行!”皌连景袤一甩袖子转过身来“上回听你的,轻尘到现在都不肯理我。这回再把他当诱饵,他就真的跟人跑了!”

“请主上以大局为重,莫耽溺于儿女私情。”

“司马,轻尘是朕信任的人,你为朕着想,也该想想怎么让轻尘回心转意。”

“臣只为主上的朝廷着想。”

“你……不行,别人都可以,唯独轻尘不行……”

“主上,是否还记得先帝?”

“司马”皌连景袤心头一震“你是在暗指朕会跟大哥一样吗?”

“臣,不敢。臣只是想提醒主上,王者无私情。”

“朕自有分寸,你先下去吧。”

“臣告退。”

“来人,朕的头疼了,速去传张之敏来。”

*******************

夏轻尘搬出了流光阁,住进了“冷香净苑”,紧接着成了南王府的常客。他几乎每天在铸造间审查完货料清单之后都会到访。阮洵开始与他出入相随,在人前扮演兄弟的角色,但私底下,他们之间并没有过多的交集。

皌连琨为他精心安排的社交活动,让他很快在雍津城的上等士族之间出了名。在朝中,如果想站稳脚跟,就必须得到多数人的认可。想被人认可,首先要被大家认识,想要被雍津城的达官显贵认识,首先要成为一个社会名流。一个出身士族的社会名流每天该做的功课,就是出席大大小小的宴会。

说起宴会,夏轻尘觉得从古至今就没有什么新意,无外乎一群人在一起吃喝玩乐,古代的娱乐活动倒也不比现在贫乏。南王府的宴会算得上是私宴中的最高档次,歌舞丝竹、游戏杂耍,偶尔还有来自异域的艺人,每次请来的客人都是与夏轻尘年纪相仿的贵族公子,他亲自为夏轻尘引荐。夏轻尘虽不善交际,但正如皌连琨所说,只要他会踢球,自然就能交到朋友。男子聚会玩耍,无非是骑射蹴鞠,夏轻尘不会骑射,因此皌连琨就为他安排了蹴鞠。

因为有了宴会,夏轻尘各式各样的衣服也随之增加起来,除了正式的官服和礼服,各种花式翻新的便服和蹴鞠时穿的球服,以及一双又一双不同功用的鞋子渐渐堆满衣柜。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皌连景袤一边恼火他上南王府赴宴,一边又怕他在其他贵族面前丢面子给他准备的,另外一部分,是夏轻尘领了自己的俸禄之后,忍者割肉的心痛为自己置办的。以貌取人的现象,在任何时代都是一样的。

球服,也许是士族唯一会穿的,窄袖贴身的衣服。看似简单利落的服装,其实却如同士族一贯的着装风格,繁琐得无法独自一人穿戴。

首先是内襦,因为踢球会出汗,寻常纯丝绸的内襦吸汗不多,自然是不合格的。吸汗效果最好的,当然是棉布的襦子,可棉布织得再细,也比不上丝绸滑软。然而士族公子又都是十分娇贵的,即使是最细的棉布,裹紧在身上,再流着汗这样一跑动,就会磨出红印子来。所以,为了吸汗又穿着舒适,就有了包芯绸。

包芯绸是在纺得极细的棉线外,像箍上一层似的,纺上一层蚕丝,然后再织成极细的绸布。这样的的布做成的内襦,既柔软舒适,又能吸去汗水,最适合踢球时穿。内襦之外是夹衫,夹衫的袖口和领子都要露在外面,因此,这两处地方,无一例外刺绣着富丽堂皇的纹饰。夹衫外面就是半袖的褙子。

皌连琨这天送给夏轻尘一套新球衣。他让人将平素大红的夹杉改成了纯白,上面用天青的丝线绣着藻花的图案,再配上水色淡蓝的褙子,隐约用月白的丝线刺绣了整件的吉祥云。

夏轻尘穿着它们,额上绑着缝了蓝宝石的流苏束发带,腰上用文武双穗条扎着下摆,露出穿着紧身白绸裤的修长双腿,脚蹬一双墨线弯头半腿靴。他抹着汗,喘着气从铺着细沙的空地上跑下来,掀开一旁婢女手中托盘里的茶碗,端起来喝了一口。

“累了吗?”皌连琨适时地出现在他身后。

“王爷。”

“嗯,这衣裳穿着还合身吗?”

“挺好的。”

“素色有失隆重与华贵,士人轻易不穿,怕的是与庶民雷同,失了身份。”

“难怪,今天他们看我的眼光都怪怪的,原来是因为这衣服的颜色浅了。”

“怎么?觉得被看不起不高兴了?”

“那倒没有……我挺喜欢这个颜色的。”

“你喜欢就好……嗯,你穿素色的衣裳果然更好看些,深绿的衣服穿在你身上太重了……”皌连琨眼里带笑地打量着。

“对了,你今天怎么没下去踢球?”

“哈,我都是大叔了,就不跟着瞎胡闹了。倒是你,出了这许多汗,还是到后面去换一件衣裳,免得着凉了。”皌连琨用手帕擦了擦他有些汗湿的脖子,夏轻尘有些为难地退了一步“去吧……”

夏轻尘跟在王府的丫鬟后面,从球场退了出来,绕过几处院子,来到一处精致的上房。丫鬟引了进去,里面已经有四五个人端着毛巾、水盆、熏香在里面侯着了。

人是一种容易安逸的动物,夏轻尘在宫中住久了,早已习惯了这一切。他平展双手,任着那几个丫头绕着他为他更衣擦身。自从离开了麦田,他便一直深居宫中,他的肌肤,比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更显苍白。他现在的肌肤,几乎要与寻常贵族一般娇嫩了。只是胸前和肩上纵横的鞭痕,虽然早已愈合了,但皮下深深的印痕,似乎需要更漫长的时间才能消散。

他闭着眼等着那几个丫鬟给他套上宽袍大袖,换上高履,从头到脚、里里外外地熏完香。这才睁开眼,轻轻地伸了一个懒腰。转身正要坐一会儿,余光却忽然瞟见门缝外一个鬼鬼祟祟的矮小身影。

“嗯?你是谁?”

那小鬼见他发现了,一声不响,扭头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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