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户役制度(2/4)
朱慈烺微微惊讶,道:“说来听听。”
李岩道:“殿下可以废除户役制度,允许职业自由,如果安抚商人,也可提高商人的地位,比如取消对其衣着等方面的限制。”
朱慈烺点点头,封建社会中,人们在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等方面都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的关系也反映在户籍制度中。
中国从战国时期开始就逐渐建立了士、农、工、商四民等级体系,“士”是四民之首,历代的官吏主要是从这个阶层选拔出来的,享受减免赋役的优待。
“农”是从事耕作的,当时被视为本业,其地位仅次于“士”,工、商则被看为是从末业,地位又更低一些。
大明的户役制度,将户籍分为若干类别,其中主要是民户,还有军户、匠户、灶户(煮盐户)等几十类,并严格禁止更换户别。
比如匠户,全是手工业者,他们没有话语权,社会地位低下,没有话语权,被主流社会所排挤,凡被编入匠籍的工匠,世代不得脱籍,仅比贱籍高一些,除非皇帝特旨批准方可。
直到嘉靖四十一年起,朝廷才制定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以银代役法,以银雇工使得轮班匠实际名存实亡,身隶匠籍者可自由从事工商业,人身束缚大为削弱,促进了民间手工业生产和商业的发展。
李岩道:“江南从事手工业的匠户极多,与商人们关系紧密,此番征收商税,对他们的触动无疑也是极大的,如果殿下能废除匠户制度,无疑起到了极好的安抚作用。”
朱慈烺认真道:“本宫在数年前就有这种想法了,一直苦于没有能力实行,现在倒可一试。”
李岩讶然,暗道太子真乃奇才,不过要是自己计止于此,也不会厚着脸皮来辅助皇太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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